吳康民:1926年生于廣東省汕頭市,1947年畢業(yè)于廣州國立中山大學化學工程系。旋赴香港培僑中學任教,曾先后擔任理化科、文史科教師,科主任,教導主任,1958年擔任該校校長。1985年專任校監(jiān),1997年任校董會董事長。2005年擔任培僑教育機構董事會主席。1975年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屆代表,以后連任第五、六、七、八、九、十屆代表。1995年被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籌備委員會委員,1997年7月1日,被委任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1998年起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并為大會主席團成員。2003年續(xù)任全國人大代表并擔任主席團委員。1998年7月1日獲頒香港特區(qū)最高榮譽大紫荊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