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流失的真與假[1]
朗咸平點名“揭發(fā)”三家知名企業(yè)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從而引發(fā)了關于國企改革的新一輪大討論。朗教授的“揭發(fā)”是否正確,作為對這三個企業(yè)毫無了解的局外人,我不敢妄加評論(報紙、網絡對此有激烈的爭論),只是想說,郎教授的“揭發(fā)”已經涉及法律問題,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媒體上吵得如此紛紛揚揚的事件,檢察機關早該介入調查了??上?,中國是一個法制極端不健全的國家,游戲規(guī)則不是法律確立的,而是游戲玩家們創(chuàng)立的;其結果自然是,規(guī)則成為有權勢者自家的家法。股市上莊家的操縱不是特例,而是每個股民每天必須面對的事實。關聯交易和資金轉移在其他國家是明令禁止的,而在中國,借殼上市成為許多人股市淘金的捷徑。如果上市是為企業(yè)籌集資金,借殼無可指摘(誰讓我們除上海、深圳兩大股市之外再沒有像樣的資本市場,而我們的上市政策又對民企有諸多限制呢?。?;然而,看多了像藍田這樣的皮包公司的伎倆,我們不能不對股市上的概念股打上幾個問號。中國至今尚無一部管制關聯交易的法律,因此那些左手倒右手的交易才能大行其道。如果左手握的是國營企業(yè),右手握的是自家的私營企業(yè),國有資產的流失自然不可避免。因此,朗教授的“揭發(fā)”可能是對的。但是,對錯應由法院來裁定。顧雛軍已經在香港起訴朗咸平誹謗,香港法庭的裁定也許會為我們判斷對錯提供一些線索。
經濟學界起初對朗咸平反應冷淡的原因有二。其一,他所提出的問題早已討論過。關于國有資產流失,1998年產權改革大面積展開的時候,就有過一次類似的討論。也許是因為當時網絡不發(fā)達,那次討論只局限于知識分子中間,并沒有引起大眾和媒體的反響;而且,在中央領導的干預下,它很快就偃旗息鼓了。其二,郎教授由他所認定的三家企業(yè)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推導出國企改制的大方向錯了,改制應該停止的結論。按照他的說法,國企的表現并不比私企差,國家所有沒有錯,只要有完善的經理人市場,國企完全可以和私企的表現一樣好,甚至更好。正如許多經濟學家所指出的,朗教授大概是不熟悉中國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歷程。朗教授所開出的藥方,我們在20年前就開始嘗試了。從擴大企業(yè)自主權開始,承包制、年薪制,我們都試過。但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大規(guī)模的改制浪潮本身就證明,這些辦法都不起作用,改變所有制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關于國有企業(yè)是否有效的理論問題,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內部早在1996年就有過激烈的討論,林毅夫和張維迎兩位教授各執(zhí)一詞,至今也沒有結論。但是,借用一句老話,“理論是灰色的,生命之樹常青”,中國過去15年的改革實踐早已對這個問題給出了答案。在這點上,我很贊同周其仁教授的觀點,當我們討論國企改革的時候,必須要把國企放在中國的現實政治和社會環(huán)境中來考察。在這個環(huán)境中,國企領導永遠是國家干部,國企永遠沒有最后的負責者,因此我們的國企不可能像雷諾那樣進行管理。在中國的法治環(huán)境和政治環(huán)境下,國企的兩權分離要么造成國企經理的恣意妄為,要么讓他們成為政府的婢女。兩權合一的“原始”經營模式,也許是最適合我們這個時代的模式。對于在數量上占絕大多數的中小國營企業(yè)而言,它更是一個不可超越的階段。
朗教授是有相當學術成就的經濟學家,聲稱當今國內只有他才用數據說話,別人都是拍腦袋說話,而產權改革就是拍腦袋拍出來的。對于那些親身經歷中國改革的人來說,這自然是極大的冒犯。然而,朗教授自己的數據是否就可靠呢?《國企經營績效的分析和職業(yè)經理人的制度建立》是他關于國企改革的一篇比較學術的文章。在這篇文章中,他舉了三個例子來說明國企的表現不輸給私企。第一個例子是內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和香港的私人企業(yè)之間的比較。他的數據表明,內地公司的平均表現比香港公司好。但是,正像他自己在文章中所指出的,在港上市的內地公司表現好,可能僅僅是因為它們具有壟斷地位。第二個例子是2002年年底滬深改制后的上市公司中,國有股比例和企業(yè)業(yè)績之間的關系。郎咸平將這些企業(yè)按國有股的比例分成由低到高的五組,發(fā)現這五組企業(yè)的凈資產收益率的平均數隨著國有股比例的提高而呈現一個U形關系,即國有股比例較低和較高的企業(yè)的業(yè)績好于國有股比例中等的企業(yè)的業(yè)績。但是,這個U形關系是在沒有控制其他因素的條件下得到的;對計量經濟學略知一二的人都清楚,僅僅比較平均數所得出的結論是不可靠的。郎咸平的第三個例子引用了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田利輝博士的研究。他這樣轉述田利輝的研究結果:“當國有股股權比例為0時,每單位資產可以創(chuàng)造2.6元的市場價值。當國有股權的比例從0開始增加后,市場價值隨即下降。國有股股權比例到40%的時候,每單位資產可以創(chuàng)造出2.2元的最低的市場價值。但是,當國有股股權的比例超過40%以后,價值隨即上升。國有股股權比例增加到80%的時候,每單位資產可以創(chuàng)造出2.55元的市場價值?!庇纱?,他認為田利輝的研究支持了他的U形關系結論。同時,他認為:“這個研究也表明了國企的經營績效仍然可以提高至接近民企的水平,這個現象是值得我們關注的?!比欢麤]有強調的是,一個企業(yè)的國有股比例再高,它的績效也趕不上完全私有的企業(yè)。而且,這個結果和第二個例子中的結果之間是有矛盾的。在那里,郎咸平發(fā)現,國有股比例最低的一組的平均利潤率是2.26%,大大低于最高一組的5.05%。田利輝的結果是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情況下,通過多元回歸分析得出的,我們因此更有理由懷疑郎咸平第二個例子中的平均數比較的可靠性。
我本人在2002年參與主持了一項12個城市近700家國營企業(yè)的改制調查,被調查企業(yè)既包括一二百人的小企業(yè),也包括近萬人的大企業(yè),調查數據涵蓋1995—2001年的7年時間。我們的計量經濟學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當一個企業(yè)中的私人股份超過了一定比例時,改制對企業(yè)效率的提高具有正面效果。具體來講,當私人股份介于0和50%之間時,企業(yè)的資本利潤率比純國有企業(yè)的高2.70個百分點;當私人股份高于50%時,企業(yè)的資本利潤率比純國有企業(yè)的高1.24個百分點。在我們的樣本企業(yè)中,資本利潤率在各年的平均值在0和-1%之間,而郎咸平第二個例子中的企業(yè)凈資產收益率在-1.46%和5.05%之間,因此,上面的差距是很顯著的(上面的結果顯示,私人控股企業(yè)的業(yè)績比國有控股企業(yè)的績效低,這可能是因為我們沒有完全控制所有其他因素。比如,國有控股企業(yè)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它們的技術水平較高等)。此外,我們還發(fā)現,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改制企業(yè)在改制當年比純國有企業(yè)解聘較多的職工,但隨后它們解聘的速度低于純國有企業(yè)(在我們的樣本企業(yè)中,在崗職工比例都在下降);并且,它們的工資增長率高于純國有企業(yè)。這說明,至少就長期而言,改制是一個雙贏舉措:它一方面減緩了失業(yè)壓力,另一方面又提高了在崗職工的工資。
那么,大面積改制過程中是否存在朗咸平所說的國有資產流失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意識到,國有和集體企業(yè)在改制之前已經存在相當嚴重的資產流失。國企高管人員的職務消費只不過是露出水面之冰山一角而已,更嚴重的問題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是國企高管的腐敗和犯罪行為,這些行為發(fā)生的概率也許較低,但其負面影響不可低估。其二是國企高管的資產轉移,通過和子女及親屬企業(yè)的關聯交易,將國有資產化公為私。其三是國企因經營不善所導致的銀行壞賬。在目前官方公布的2.4萬億壞賬中,絕大部分是國營企業(yè)欠下的,這是最大的一項國有資產流失。對于全社會而言,前兩項流失可能僅僅是把錢從左口袋挪到了右口袋,資產沒有滅失;而壞賬中的很大部分產生于無效投資。對于許多國企所投資的項目而言,開工之日就是虧損之時,投資永遠無望收回。有位美國大企業(yè)的經理對中國的國企看得很透,意識到它們比國外企業(yè)更愿意冒風險。有人聽了這話還沾沾自喜,以為別人在夸自己;殊不知,我們的國企敢冒風險,實在是因為它們的貸款來得太容易,虧了之后又不會受到懲罰,而結果是,全國人民必須為它們最后買單。早在2000年,我就在《讀書》上發(fā)表過一篇文章,討論改制先鋒順德的事情。順德把改制叫做“止血工程”,因為不改制,國有資產就會像血一樣從傷口處嘩嘩地流失掉。改革的實踐者們比我們的公共知識分子們更清楚問題之所在。對很多地方來說,改制不是地方政府為了提高效率而有意為之,而是迫不得已的結果。
那么,改制過程中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呢?回答是肯定的。而且,在目前不規(guī)范的情況下,國企高管利用改制空手套白狼的動機還很強烈。由此,我們應該對MBO持有高度的警惕。這不是說管理層持股不對;相反,我贊成管理層不僅要持股,而且要持大股。問題是管理層的錢的來路以及誰來監(jiān)督管理層的收購。我在成都采訪過一位改制企業(yè)的年輕經理,問他是否愿意進行MBO。他說,如果他愿意,他立即可以賺幾千萬元。已經有投資者來鼓動他,愿意借錢給他搞MBO。盡管公司也有董事會,但實際上權力掌握在他一個人手中。他完全可以用借來的錢先收購公司的股份,然后又反過來做些手腳,讓公司以高于其收購價的價格回購這些股份,轉眼間他就可以賺個滿缽。幸好他是一個出身工人家庭的好人,不愿意欺騙廠里的職工小股東們。但我們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人性善上,在制度建設還非常薄弱的情況下,MBO要慎行。在這方面,順德為我們做出了榜樣。順德的國企和集體企業(yè)經理要想買企業(yè),必須自己掏腰包,交納相當比例的現金。有了這樣的要求,企業(yè)經理想空手套白狼的動機就會大大降低。
然而,把國有資產流失的板子全打在國企高管的屁股上,卻是沒有抓住問題的根本。就我們調查所得到的情況來看,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形式是資產打折,而不是空手套白狼。在某些城市,企業(yè)可以以低于賬面價值60%的價格出售。資產打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想以資產換取就業(yè)。從中央到地方,就業(yè)是一切問題之根本,因為它關系到社會穩(wěn)定這個敏感問題。誰都知道,隱蔽失業(yè)在國企中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我曾在西安一家大型國企的企管辦工作過兩年。在我去之前,這個辦公室只有兩人;我去之后,人數直線上升,到兩年之后我離開時,已經達到7人。剛到這家工廠時,我還在裝配車間里實習過半年。我們班組按編制總共有12個人,可平時能有一半人上班就不錯了,生產卻從來沒有耽誤過。改制本是國企瘦身的好機會,但地方政府總是設法要求企業(yè)多留人;哪怕下崗,也要以內退為主。這樣一來,企業(yè)高管就擁有了很強的談判能力。盡管各地都有明文規(guī)定的資產打折標準,但每個企業(yè)都會以情況特殊為由要求更高的折扣。由于信息嚴重不對稱,地方政府往往屈服于企業(yè)管理者的要求。改制過程中內部人控制嚴重也與此有關。內部人比外部投資者擁有更多關于企業(yè)資產和人員的信息,因此更可能答應多雇用工人,地方政府選擇內部人就是理性的選擇了。
說到底,資產打折和地方政府是否愿意負擔起提供再就業(yè)機會的責任有極大的關系。可以想象,改制的最佳辦法是先將人員和資產剝離,將資產以招標的形式公開出售,然后要求買者必須雇用一定比例的職工,剩下的人由政府負責,安排再就業(yè)。這樣做的好處有二。其一,它可以最大限度地發(fā)現資產的價值。目前以會計價值確定資產價值的方法顯然是不科學的,賬面價值高的企業(yè)可能沒有任何前途(如那些開工即虧損的企業(yè)),而賬面價值為負數的企業(yè)未必就不能賣一個好價錢,因為它們可能有較好的發(fā)展空間。公開招標出售可以發(fā)現那些識貨的買主,無論是對社會還是對政府,都是好事。其二,公開出售割斷了資產和人員安置之間扯不清、理還亂的關系,為企業(yè)今后的資產重組掃清了道路。然而,在我們所調查的12個城市中,只有重慶的南岸區(qū)計劃照以上辦法做,其他地方統(tǒng)統(tǒng)將人員安置和資產打折捆綁在一起。這是政府不愿意負擔責任的結果。就多數地方政府而言,改制是甩掉國企這個沉重包袱的好機會。一位經貿委主任曾對我直言不諱地說:“改制就是要讓工人別到政府大樓前‘上班’?!薄吧习唷笔菍と说秸T前靜坐的戲稱。地方政府的機會主義傾向已經危及政府的威望。其實,何止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又何嘗好多少?現在的情形是,中央財政好于省級財政,省級財政好于市級財政,以此類推,區(qū)、縣、鄉(xiāng)鎮(zhèn)最慘,只好向企業(yè)和農民伸手,有些地方的稅已經收到2007年了!中央現在控制著187家特大型企業(yè),贏利占所有國有企業(yè)的2/3;各省、市紛紛效尤,贏利企業(yè)保留,虧損企業(yè)下放。某市一個區(qū)原來沒有幾家國有企業(yè),市里一下子下放32家,都是虧損的待改制企業(yè)。要全部改完這些企業(yè),需要1.2億元;對于一個區(qū)而言,這是天文數字。
回到郎咸平所引發(fā)的大討論,我想說的是,義憤不能代替冷靜的觀察和思考;尤其重要的是,公共知識分子要做社會的大腦,而不是大眾的喉舌。中國的現實是,大眾所接受的關于公平的教育和他們在現實中的遭遇完全是矛盾的。我們從小所接受的教育是,我們是國有資產的所有者,我們是國家的主人,我們的要求就應該是國家的行動。但是,現實卻是,我們不是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在這個日益分化的社會里,我們的要求也不一定能轉化為國家的行動。理想與現實的反差造成人們的挫折感和對社會的憤怒。公共知識分子的責任是引導民眾緩解挫折感,督促政府改進制度建設和再分配機制,而不是點燃民眾的憤怒之火。民粹主義可以圖得一時的痛快,但對國家和民族都是一劑慢性毒藥。
[1] 原文發(fā)表于《讀書》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