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弗蘭西斯·培根(1561—1626)

英國散文名篇選 作者:王佐良 編


弗蘭西斯·培根(1561—1626)

培根(Francis Bacon)生于1561年,死于1626年。

馬克思、恩格斯將培根稱作“英國唯物主義的真正始祖”。

在文學方面,培根還提出了改革文風的要求。當時文章家競起,許多人醉心辭章,不是華而不實,便是言過其實。培根著重學問的實用價值,對于文章也要求言之有物,而且物重于言。實際上,這也正是當時迅速發(fā)展中的科學所提出的要求之一:要從事科學著作,必須有一種簡樸、準確、能說明具體事物的實用文體。培根的文體觀對后來頗有影響。十七世紀后半期英國皇家學會所揭示的寫作標準,就是要使用“一種像數(shù)學一樣樸素”的文體,而在一般文學寫作里樸素的實用文體也終于成為主流,適應了——同時也推進了——報紙雜志的普及和近代小說的興起。

培根本人喜歡用拉丁文寫他認為重要的著作,以為這樣才可為全歐洲的學者所知,而且可垂久遠。其實他是很會運用本國文字的。有兩種風格并存于他的文章中:有時簡約,有時繁復。但不論何體,他總以準確達意為目的,文章總是條理分明,論點清楚。他也能雄辯滔滔地談人類征服自然的前途,這時候他的文筆就不時閃耀著詩情,而且正因為他的文章飽含著智慧,一般是樸素的,詩情一出現(xiàn),就顯得特別美麗。正因如此,他才能做到馬克思所說的,使“物質以其詩意的感性光澤對人全身心發(fā)出微笑”。詩人雪萊在讀到培根的隨筆《談死》的時候,還曾贊嘆地說:“培根勛爵是一個詩人?!保ā对娭q護》)

要了解培根,我們還必須一讀他的《隨筆》(Essays)。這是培根在文學方面的主要著作,就最大多數(shù)讀者說來,他的聞名就是建筑在這本書上的?!峨S筆》原來在1597年初版,不過包含了十篇極短的摘記式的文章;經(jīng)過1612年、1625年兩次增補擴充,最后也不過收進了五十八篇短文。然而這薄薄的一本小書卻十分值得細讀。書的對象是當時英國統(tǒng)治階級的子弟;書的內(nèi)容是一個通曉人情世故的過來人對他們提出的各種勸導和忠告,目的在于使他們更會“處世”,更易“成功”,談論到的題目有哲理意味較重的《真理》《死亡》《宗教》《無神論》等一類,有屬于倫理道德的《忌》《愛》《復仇》《逆遇》《勇敢》《詭詐》《貌似明智》《利己之聰明》等一類,有直接關系宦海浮沉的《高位》《貴族》《帝王》《黨爭》《叛亂》等一類,有涉及私人生活的《友誼》《父母與子女》《結婚與單身》等一類,還有提出具體事務性指導的《讀書》《旅行》《娛樂》《庭園》《營造》等一類。但是不論何類,都不是空洞的議論,而是對于作者心目中的特定讀者有實用價值的經(jīng)驗之談,對于當時社會的了解真是入木三分,充滿了獨得之見、誅心之論。文章寫得十分緊湊簡約,初看似乎干燥無味,但是耐心多讀幾遍,便會發(fā)現(xiàn),就在這些勸世箴言式的小文章中,哲學家培根以他明徹的智慧,像最銳利的小刀那樣,熟練地、巧妙地、藝術地解剖著當時的英國社會,他周圍的人物以及他自己——英國當權人物的真實的、秘密的圖謀和動機。

1.談讀書

Of Studies

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長才。其怡情也,最見于獨處幽居之時;其傅彩也,最見于高談闊論之中;其長才也,最見于處世判事之際。練達之士雖能分別處理細事或一一判別枝節(jié),然縱觀統(tǒng)籌、全局策劃,則舍好學深思者莫屬。讀書費時過多易惰,文采藻飾太盛則矯,全憑條文斷事乃學究故態(tài)。讀書補天然之不足,經(jīng)驗又補讀書之不足,蓋天生才干猶如自然花草,讀書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書中所示,如不以經(jīng)驗范之,則又大而無當。有一技之長者鄙讀書,無知者羨讀書,唯明智之士用讀書,然書并不以用處告人,用書之智不在書中,而在書外,全憑觀察得之。讀書時不可存心詰難作者,不可盡信書上所言,亦不可只為尋章摘句,而應推敲細思。書有可淺嘗者,有可吞食者,少數(shù)則須咀嚼消化。換言之,有只須讀其部分者,有只須大體涉獵者,少數(shù)則須全讀,讀時須全神貫注,孜孜不倦。書亦可請人代讀,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題材較次或價值不高者,否則書經(jīng)提煉猶如水經(jīng)蒸餾,淡而無味矣。

讀書使人充實,討論使人機智,筆記使人準確。因此不常作筆記者須記憶特強,不常討論者須天生聰穎,不常讀書者須欺世有術,始能無知而顯有知。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秀,數(shù)學使人周密,科學使人深刻,倫理學使人莊重,邏輯修辭之學使人善辯:凡有所學,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滯礙,無不可讀適當之書使之順暢,一如身體百病,皆可借相宜之運動除之。滾球利睪腎,射箭利胸肺,漫步利腸胃,騎術利頭腦,諸如此類。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讀數(shù)學,蓋演題須全神貫注,稍有分散即須重演;如不能辯異,可令讀經(jīng)院哲學,蓋是輩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闡證另一物,可令讀律師之案卷。如此頭腦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藥可醫(yī)。

2.談美

Of Beauty

德行猶如寶石,樸素最美;其于人也:則有德者但須形體悅目,不必面貌俊秀,與其貌美,不若氣度恢宏。人不盡知:絕色無大德也;一如自然勞碌終日,但求無過,而無力制成上品。因此美男子有才而無壯志,重行而不重德。但亦不盡然。羅馬大帝奧古斯提與泰特思,法王菲律浦,英王愛德華四世,古雅典之亞西拜提斯,波斯之伊斯邁帝,皆有宏圖壯志而又為當時最美之人也。美不在顏色艷麗而在面目端正,又不盡在面目端正而在舉止文雅合度。美之極致,非圖畫所能表,乍見所能識。舉凡最美之人,其部位比例,必有異于常人之處。阿貝爾與杜勒皆畫家也,其畫人像也,一則按照幾何學之比例,一則集眾臉形之長于一身,二者誰更不智,實難斷言,竊以為此等畫像除畫家本人外,恐無人喜愛也。余不否認畫像之美可以超絕塵寰,但此美必為神筆,而非可依規(guī)矩得之者,樂師之譜成名曲亦莫不皆然。人面如逐部細察,往往一無是處,觀其整體則光彩奪目。美之要素既在于舉止,則年長美過年少亦無足怪。古人云:“美者秋日亦美?!蹦晟俣烂视蓪捈伲w鑒其年事之少,而補其形體之不足也。美者猶如夏日蔬果,易腐難存;要之,年少而美者常無行,年長而美者不免面有慚色。雖然,但須托體得人,則德行因美而益彰,惡行見美而愈愧。

3.談高位

Of Great Place

居高位者乃三重之仆役:帝王或國家之臣,榮名之奴,事業(yè)之婢也。因此不論其人身、行動、時間,皆無自由可言。追逐權力,而失自由,有治人之權,而無律己之力,此種欲望誠可怪也。歷盡艱難始登高位,含辛茹苦,唯得更大辛苦,有時事且卑劣,因此須做盡不光榮之事,方能達光榮之位。既登高位,立足難穩(wěn),稍一傾側,即有倒地之虞,至少亦晦暗無光,言之可悲。古人云:“既已非當年之盛,又何必貪生?”殊不知人居高位,欲退不能,能退之際亦不愿退,甚至年老多病,理應隱居,亦不甘寂寞,猶如老邁商人仍長倚店門獨坐,徒令人笑其老不死而已。顯達之士率需藉助他人觀感,方信自己幸福,而無切身之感,從人之所見,世之所羨,乃人云亦云,認為幸福,其實心中往往不以為然;蓋權貴雖最不勇于認過,卻最多愁善感也。凡人一經(jīng)顯貴,待己亦成陌路,因事務糾纏,對本人身心健康,亦無暇顧及矣,誠如古人所言:“悲哉斯人之死也,舉世皆知其為人,而獨無自知之明!”

居高位,可以行善,亦便于作惡。作惡可咒,救之之道首在去作惡之心,次在除作惡之力;而行善之權,則為求高位者所應得,蓋僅有善心,雖為上帝嘉許,而凡人視之,不過一場好夢耳,唯見之于行始有助于世,而行則非有權力高位不可,猶如作戰(zhàn)必據(jù)險要也。

行動之目的在建功立業(yè);休息之慰藉在自知功業(yè)有成。蓋人既分享上帝所造之勝景,自亦應分享上帝所訂之休息?!妒ソ?jīng)》不云乎:“上帝回顧其手創(chuàng)萬物,無不美好”,于是而有安息日。

執(zhí)行職權之初,宜將最好先例置諸座右,有無數(shù)箴言,可資借鏡。稍后應以己為例,嚴加審查,是否已不如初。前任失敗之例,亦不可忽,非為揭人之短,顯己之能,以其可作前車之鑒也。因此凡有興革,不宜大事夸耀,亦不可恥笑古人,但須反求諸己,不獨循陳規(guī),而且創(chuàng)先例也。凡事須追本溯源,以見由盛及衰之道。然施政定策,則古今皆須征詢:古者何事最好,今者何事最宜。

施政須力求正規(guī),俾眾知所遵循,然不可過嚴過死;本人如有越軌,必須善為解釋。本位之職權不可讓,管轄之界限則不必問,應在不動聲色中操實權,忌在大庭廣眾間爭名分。下級之權,亦應維護,與其事事干預,不如遙控總領,更見尊榮。凡有就分內(nèi)之事進言獻策者,應予歡迎,并加鼓勵;報告實況之人,不得視為好事,加以驅逐,而應善為接待。

掌權之弊有四,曰:拖,貪,暴,圓。

拖者拖延也,為免此弊,應開門納客,接見及時,辦案快速,非不得已不可數(shù)事混雜。

貪者貪污也,為除此弊,既要束住本人及仆從之手不接,亦須束住來客之手不送,為此不僅應廉潔自持,且須以廉潔示人,尤須明白棄絕賄行。罪行固須免,嫌疑更應防。性情不定之人有明顯之改變,而無明顯之原因,最易涉貪污之嫌。因此意見與行動茍有更改,必須清楚說明,當眾宣告,同時解釋所以變化之理由,決不可暗中為之。如有仆從稔友為主人親信,其受器重也別無正當理由,則世人往往疑為秘密貪污之捷徑。

粗暴引起不滿,其實完全可免。嚴厲僅產(chǎn)生畏懼,粗暴則造成仇恨。即使上官申斥,亦宜出之以嚴肅,而不應惡語傷人。

至于圓通,其害過于納賄,因賄賂僅偶爾發(fā)生,如有求必應,看人行事,則積習難返矣。所羅門曾云:“對權貴另眼看待實非善事,蓋此等人能為一兩米而作惡也。”

旨哉古人之言:“一登高位,面目畢露。”或更見有德,或更顯無行。羅馬史家戴西特斯論羅馬大帝蓋巴曰:“如未登基,則人皆以為明主也”;其論維斯帕西安則曰:“成王霸之業(yè)而更有德,皇帝中無第二人矣?!币陨弦粍t指治國之才,一則指道德情操。尊榮而不易其操,反增其德,斯為忠誠仁厚之確征。夫尊榮者,道德之高位也:自然界中,萬物不得其所,皆狂奔突撞,既達其位,則沉靜自安;道德亦然,有志未酬則狂,當權問政則靜。一切騰達,無不須循小梯盤旋而上。如朝有朋黨,則在上升之際,不妨與一派結交;既登之后,則須穩(wěn)立其中,不偏不倚。對于前任政績,宜持論平允,多加體諒,否則,本人卸職后亦須清還欠債,無所逃也。如有同僚,應恭敬相處,寧可移樽就教,出人意外,不可人有所待,反而拒之。與人閑談,或有客私訪,不可過于矜持,或時刻不忘尊貴,寧可聽人如是說:“當其坐堂議政時,判若兩人矣。”

4.談真理

Of Truth

真理何物?皮拉多笑而問曰,未待人答,不顧而去。確有見異思遷之徒,以持見不變?yōu)槭`,而標榜思想與行動之自由意志。先哲一派曾持此見,雖已逝去,尚有二三散漫書生依附舊說,唯精力已大不如古人矣。固然,真理費力難求,求得之后不免限制思想,唯人之愛偽非坐此一因,蓋由其天性中原有愛偽之劣念耳。希臘晚期學人審問此事,不解人為何喜愛偽說,既不能從中得樂,如詩人然,又不能從中獲利,如商人然,則唯有愛偽之本體而已。余亦難言究竟,唯思真理猶如白日無遮之光,直照人世之歌舞慶典,不如燭光掩映,反能顯其堂皇之美。真理之價,有似珍珠,白晝最見其長,而不如鉆石,弱光始露其妙。言中有偽,常能更增其趣。蓋人心如盡去其空論、妄念、誤斷、怪想,則僅余一萎縮之囊,囊中盡裝怨聲呻吟之類,本人見之亦不樂矣!事實如此,誰復疑之?昔有長老厲責詩歌,稱之為魔鬼之酒,即因其擴展幻想,實則僅得偽之一影耳。為害最烈者并非飄略人心之偽,而系滯留人心之偽,前已言及。然不論人在墮落時有幾許誤斷妄念,真理仍為人性之至善。蓋真理者,唯真理始能判之,其所教者為求真理,即對之愛慕;為知真理,即得之于心;為信真理,即用之為樂。上帝創(chuàng)世時首創(chuàng)感覺之光,末創(chuàng)理智之光,此后安息而顯圣靈。先以光照物質,分別混沌;次以光照人面,對其所選之人面更常耀不滅。古有詩人[1]信非崇高,言則美善,曾有妙語云:“立岸上見浪催船行,一樂也;立城堡孔后看戰(zhàn)斗進退,一樂也;然皆不足以比身居真理高地之樂也;真理之峰高不可及,可吸純潔之氣,可瞰谷下側行、瞭徨、迷霧、風暴之變。”景象如此,但須臨之以憐世之心,而不可妄自尊大也。人心果能行愛心,安天命,運轉于真理之軸上,誠為世上天國矣。

如自神學哲學之真理轉論社會事務,則人無論遵守與否,皆識一點,即公開正直之行為人性之榮,如摻偽則如金銀幣中摻雜,用時縱然方便,其值大貶矣。蓋此類歪斜之行唯毒蛇始為,因其無公行之足,唯有暗爬之腹也。惡行之中,令人蒙羞最大者莫過于虛偽背信。謊言之為奇恥大辱也,蒙田探索其理,曾云:“如深究此事,指人說謊猶言此人對上帝勇而對人怯也,蓋說謊者敢于面對上帝,而畏避世人。”[2]善哉此言。虛偽背信之惡,最有力之指責莫過于稱之為向上帝鳴最后警鐘,請來裁判無數(shù)世代之人,蓋《圣經(jīng)》早已預言,基督降世時,“世上已無信義可言矣”[3]。

5.談結婚與獨身

Of Marriage and Single Life

夫人之有妻兒也不啻已向命運典質,從此難成大事,無論善惡。興大業(yè),立大功,往往系未婚無兒者所為,彼輩似已與公眾結親,故愛情產(chǎn)業(yè)并以付之。按理而論,有子女者應對未來歲月最為關切,因已將至親骨肉托付之矣。獨身者往往思慮僅及己身,以為未來與己無關。有人則視妻兒為負債。更有貪而愚者,以無兒女為榮,以為如此更可夸其富足。此輩或曾聞人議論,一云此人為大富,另一則云否也,其人有多子負擔,其財必損。然獨身之原因,最常見者為喜自由,尤其自娛任性之人不耐任何束縛,身上褡帶亦視為桎梏。未婚者為最好之友、最好之主、最好之仆,然非最好之臣,因其身輕易遁也,故亡命徒幾全未婚。未婚適合教會中人,因如先須注水于家池則無余澤以惠人矣。然對法官行政官等則無足輕重,彼輩如收禮貪財,劣仆之害五倍于妻。至于士兵,余嘗見將軍以渠等妻兒所望激勵之,而土耳其人鄙視婚姻,故其士兵更為卑劣。妻兒對人確為一種鍛煉。單身者本可心慈過人,因其資財少耗也,實則由于不常觸其心腸,反而更為嚴酷(因而適為審判異端之官)。莊重之人守規(guī)不渝,為夫常能愛妻,是故人云優(yōu)利息斯“愛老妻勝過不朽也”。貞節(jié)之婦自恃節(jié)操,不免驕縱。欲使妻子守貞從夫,夫須有智;如妻疑夫猜忌,則斷難聽命矣。妻子者,青年之情婦,中年之伴侶,老年之護士也,故如決心結婚,須善擇時。昔有智者答人問何時可婚,曾云:“青年未到時,老年不必矣。”常見惡夫有良妻,是否由于此輩丈夫偶爾和善,更見其可貴,抑或此類妻子以忍耐為美德歟?可確言者,如妻子不顧友朋勸告而自擇惡夫,則必盡力彌補前失。


[1] 指魯克利修斯,屬伊壁鳩魯派,即所謂享樂主義派。

[2] 《蒙田散文集》2.18。

[3] 《路加福音》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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