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駒支不屈于晉(襄公十四年《左傳》)

古文觀止全鑒(第2版) 作者:(清)吳楚材,(清)吳調(diào)侯(編選)編; 東籬子 譯


駒支不屈于晉(襄公十四年《左傳》)

會于向〔1〕,將執(zhí)戎子駒支〔2〕。范宣子親數(shù)諸朝〔3〕,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4〕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5〕,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泄,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zhí)女!”

對曰:“昔秦人負(fù)恃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莨闷浯蟮拢^我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剪棄〔6〕。賜我南鄙之田,狐貍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剪其荊棘,驅(qū)其狐貍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師。晉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fù),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7〕?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zhí)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旅〔8〕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dá),何惡之能為?不與于會,亦無瞢焉〔9〕!”賦《青蠅》而退〔10〕。宣子辭焉,使即事于會,成愷悌〔11〕也。

【注釋】

〔1〕向:地名,在今安徽懷遠(yuǎn)縣。

〔2〕戎:姜戎。戎族的一支,附屬于晉。駒支:姜戎的首領(lǐng)。

〔3〕范宣子:晉執(zhí)政。朝:集會的大堂。

〔4〕苫:編茅草蓋屋。此指編茅草做衣服穿。蓋:與“苫”同義。蒙:冒。荊棘:多刺的灌木。

〔5〕不腆之田:不多的土地。

〔6〕蠲:昭明,顯示。四岳:堯時諸侯之長。裔胄:遠(yuǎn)代子孫。翦棄:滅絕。

〔7〕角之:從正面執(zhí)其角。掎之:從后面抓住其足。踣:同“仆”,跌倒。逷:遠(yuǎn)。

〔8〕官之師旅:指晉國群臣。

〔9〕贄幣:古人見面時所贈送的禮物。瞢:悶,不舒暢。

〔10〕《青蠅》:《詩經(jīng)·小雅》中的一篇。大意是說君子不宜相信讒言。

〔11〕愷悌:和易近人,友好。

美文共賞

這篇文章記錄的是戎子駒支以事實說話,駁倒范宣子的責(zé)難的事情。范宣子仗著晉國的強(qiáng)大,仗著先君曾有恩于羌戎,對駒支氣勢洶洶,把晉國霸主地位的動搖歸咎于駒支。戎子駒支則據(jù)理力爭,逐層辯駁。首先說晉國所賞賜的土地是荒蕪不毛之地,不足以稱大恩大德;其次說羌戎幫助晉國在殽地全殲秦軍,可以說已經(jīng)報恩;之后對晉國更是鞍前馬后,毫無二心;最后暗示晉國所以眾叛親離,乃是其自己一手造成的,與羌戎無關(guān)。全部辯辭語氣委婉而正氣凜然,使范宣子不得不服。

個性化的語言表現(xiàn)人物性格是本文的一大特點(diǎn)?!皝?,姜戎氏”,這好像就是頤指氣使的主人在呼喚犯錯的奴隸一般?!芭c,將執(zhí)女!”這句恐嚇之語充分表現(xiàn)了范宣子盛氣凌人、不可一世的神情。而駒支臨危不懼,層層辯駁強(qiáng)加于己的罪名,最后還用《青蠅》一詩,不僅言志,并且給范宣子找了一個下臺的臺階。

這是弱者駒支折服強(qiáng)者范宣子的一篇絕佳辭令。這篇辭令有著不同尋常的價值。它從一個側(cè)面反映了中國古代的民族關(guān)系,從中我們看到了中國古代各個民族之間既斗爭又融合的錯綜復(fù)雜關(guān)系和少數(shù)民族在中華民族發(fā)展歷史上的貢獻(xiàn)。

本篇名句

“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p>

就好比捕鹿,晉軍抓住它的角,戎人拽住它的腿,才把它捕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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