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早已經(jīng)不記得祖父究竟是在什么時候走的。其中的一種記憶是其實他走在“文革”的開始。那時候我剛剛出生。但我的記憶里依稀還有他的蹤影。我記得他有時候會打我,因為怕手太重,所以總是用一根細細的繩子抽。還記得有一次,我打爛了一個他所謂的明代花瓶,被他像小鳥一樣,一把就扔到了我們家住的平房的房頂上。
我的記憶里,總是有無數(shù)道路繞來繞去。我就我的心情挑著路走,也挑著對你們敘說我的無盡的快樂夢境。我要感染你們。這是我活的意義之一。還有請大家必須注意的就是,在我的這個小說里,快樂和痛苦是同義詞。我是看哪個順手就用哪個的。
祖母死得很早,這點我很確切。所以在我的記憶中從沒有出現(xiàn)過她的樣子。只知道其實她不過是祖父的小妾。祖父有過四個老婆。小時候,因此,我斷言他老人家,其實就是一個老流氓。
祖父活著的最后幾年,離家出走過幾次。據(jù)說是去尋找他過去還可能在世的女人。但我關(guān)于童年的記憶實在混亂??赡?,他早已老得不能離開床了。所以,我的記憶像一個迷幻的森林。那個老人也許就是一個矮小、沉默的孤獨老者。他的身子骨根本不能去飛檐走壁,也根本不可能把我像小鳥一樣向屋頂拋去。
所以家里面,也從沒有過那個如今可能估價會上幾百萬人民幣的明代花瓶。雖然我媽媽一說起我經(jīng)歷的不是,除了說當(dāng)神童,就會提我小時候犯的那個毀滅祖業(yè)的終身大錯。她說,那時候,她總是用那個明朝花瓶插雞毛撣。因為多年“文革”,大家早已經(jīng)因為破四舊沒有了任何文物意識。不然的話,也許祖父會因為我的錯誤,真的把我像一只小鳥一樣一把輕輕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