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系理性
現(xiàn)代政治哲學的核心問題是利益、權力和權利的分配(distribution),因此是一種應用哲學,而且是斗爭哲學,類似于法家和縱橫家所研究的統(tǒng)治和競爭的謀略政治,屬于“術”;而試圖建構人類存在秩序的政治哲學屬于“道”,所思考的問題是,何種存在秩序是對共同生活的積善(contribution)。如果政治是建構存在秩序的藝術,就必定是為了和平而不是為了斗爭,因此,斗爭理論只是技術,而和平理論才是藝術。
存在是為了永在,這是存在自身的定理。斗爭也是為了能夠存在,但問題是,斗爭不可能確保永在,事實上斗爭只是迫不得已的高風險賭博行為,并非存在之本意。正如蘇格拉底指出的:“無人故意犯錯誤(no one errs knowingly)。”在這里可以理解為,只要有更好的選擇,人不可能故意冒險斗爭。在這個意義上,現(xiàn)代政治哲學只是關于人類錯誤行為的研究。這種政治研究雖是必要的,卻尚未觸及政治的根本問題。權力和利益分配(the distribution of powers and interests)只是人類共同生活的技術性問題,促成共在的善舉(the contribution to coexistence)才是共同生活之根本所在??梢哉f,尋找敵人的政治其實是政治的反面,化敵為友才是政治。如果把所有嚴重破壞對方生存條件的敵對行為都理解為“戰(zhàn)爭”(包括軍事戰(zhàn)爭、經(jīng)濟戰(zhàn)爭、金融戰(zhàn)爭、文化戰(zhàn)爭和生物學戰(zhàn)爭等),那么,除了自衛(wèi)戰(zhàn)爭,一切戰(zhàn)爭都是非理性的。取得勝利的戰(zhàn)爭似乎達到了理性的“預期效果”,但如果從足夠長的未來去看(比如說滿足布羅代爾標準的“長時段”),那么,任何破壞性的敵對行為終究是非理性的錯誤。我們需要一種把“未來性”考慮在內(nèi)的存在論觀點,它至少能夠在理論上證明,即使一種行為對于直接目標來說是理性的,如果它引起的未來后續(xù)結果是互相報復的破壞性互動,那么仍然應該被視為非理性的行為。
我們可以設計一個“普遍模仿”的理論實驗:給定荀子—霍布斯的博弈語境(這是解釋力最大的語境),在其中每個博弈者都具有個人理性,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都有足夠的學習能力。在這樣的條件下,人人都能在博弈過程中互相學習別人更高明的謀利策略,并且在接下來的博弈中模仿所習得的優(yōu)勢策略或者采取有效的反制策略。在多回合的長期博弈中,能力更強的人不斷推出更高明的策略以確保優(yōu)勢,但任何策略的領先總是暫時的,那些高明的策略很快就變成了共同知識(common knowledge)而被大家所模仿,于是,策略的對稱性很快消除了博弈優(yōu)勢。假定存在著一個有限量的策略集合,那么最終將出現(xiàn)“集體黔驢技窮”的狀態(tài);假定存在著一個無限量的策略集合,由于策略的創(chuàng)新速度趕不上模仿速度(模仿的成本低于創(chuàng)新成本),因此同樣也會出現(xiàn)“集體黔驢技窮”的狀態(tài)??傊?,策略創(chuàng)新的領先性不斷遞減,當各種優(yōu)勢策略都已經(jīng)出現(xiàn)并且被大家普遍模仿,人們擁有了飽和的共同知識或對稱知識(對稱的知己知彼),“集體黔驢技窮”現(xiàn)象就不可避免,于是達到穩(wěn)定策略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