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殘忍教育(3)

給理想一點時間 作者:李志題


那時的死囚還基本保留古代的形式,人被五花大綁,讀完判詞即被插上寫有罪名的尖銳木標。我看見那削尖的木片從他后領中猛插進去時,他齜牙咧嘴顯得很痛苦,但喊不出聲音來。我們一些膽大的孩子騎著自行車狂追囚車,就在城郊的田野上,他被掀了下來,踢跪在凍土上。行刑者熟練地在一米之內對其后背開槍,他猛然仆倒,蜷曲的身體掙扎了幾下,便永遠地安靜了,槍聲似乎還在山谷里泛出回響。無數(shù)男女老少都在圍觀,殺人實在是像這個無聊社會的一場喜宴,死者的血正好成為大眾調味的鹽。有個成人去把尸體翻過來,并解開了他的衣服,我們驚奇地看見了左胸上的彈孔還在汩汩淌血,最后的余熱裊裊飄散在寒冷的大地上。

一個生命就這樣打發(fā)了。在此之前,北方還有個叫作張志新的女人,死得更慘。這兩個人的罪名完全一樣,但罪行的內容恰好又完全相反。我們可以稱張是死于她的智慧和清醒,但楊卻更像是因其愚蠢和迂執(zhí)而死。問題是他們都是那個時代,敢于堅持自己思想和表達的人——不管后世如何評價其思想的正誤。他們除了思考和表達之外,并未去組織造反殺人放火。是的,他們是以言獲罪的人。而言論自由,是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要寫進憲法的公民權利。但同樣為了這點可憐的權利,張成了悲劇英雄,楊則永遠還是小丑。

人在這個世界偶然地經(jīng)過,因為五官六欲所能感受的短暫快樂,多數(shù)時候難免貪生。為了自己的生存而要去與別的物種爭奪生命的機會和空間,這種惡基于本能,我們常常無法去苛責——畢竟舍身飼虎那種宗教精神是圣徒英雄的情懷。但如果輪到人與人、族與族、國與國之間的生存競爭時,必然要遭逢彼此的算計、廝殺和戰(zhàn)爭,那么此中的人性底線是什么?在個人主義、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這些冠冕堂皇的大旗下,我們是否可以不擇手段地放縱暴力而無須去顧慮末日審判?

我拿這樣的問題來衡諸個人經(jīng)歷、親友往事和所謂的民族史詩時,常常深陷困惑,不知其中倫理標高應該設在哪個刻度。草民拜天地,是要學會敬畏。君子遠庖廚,是要心懷不忍。敬畏是要有所怕,不忍乃為培養(yǎng)愛。如果凡人皆知怕和愛,也許無須宗教,我們也可能超凡入圣了。問題是身處一個無神論國度,當科學原教旨主義被宣揚成某種普世價值時,當革命造反起義暴動洪秀全李自成都被塑造為英雄傳奇后,我們到底還怕什么?一切世間法何能扼制本來潛在又被反復提倡的惡性。

1949年,身為小地主之子的家父,為了亂世逃生而投身于新政。他的家庭在土改中慘遭滅頂之災,他卻成為另一個縣的剿匪英雄。父親回避往事就像一個暮年潦倒的老叟,害怕邂逅青春鐘情的戀人,但他的故事仍被我從一些幸存者的回憶中打撈出來。在那個嗜血的年代,他的出身要求他必須更加殘酷,這樣才不被懷疑其忠誠。我相信在他設計誘殺那些山野悍民,和經(jīng)手簽令處決和他父親一樣勤勞致富的地主時,絕非出于他本意的選擇。他并不愚蠢,他不會相信他那一刻的殘忍是代表正義,但他清醒地知道,他哪怕偶爾流露一點溫情,一定會成為別人對他殘忍的充足借口。就像那些加入黑幫的小弟,要先去殺人表示堅定和忠誠一樣——他別無選擇。

他領導的剿匪隊在平定了“文沙長暴動”后,某日活捉了十幾個俘虜??h里命令押解進城,他只帶了兩個部屬。匪徒被捆綁串聯(lián)在一起行動,磨蹭到夜晚他們走進了荒無人煙的險境,極有可能被匪幫劫道。他的部下之一建議殺俘,向上級報告說匪俘逃跑被他們處決。他是頭,他得承擔責任,但為了自己人的安全,他只好默許——部屬先去解開繩索,要匪俘各憑天命逃生,他們三人在月光下點殺那些四散而逃的生命,能僥幸逃出他們神槍的大抵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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