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蘇東坡傳》 第三章 童年與青年(1)

蘇東坡傳 作者:林語堂


蘇東坡八歲到十歲之間,他父親進(jìn)京趕考,落第之后,到江淮一帶游歷,母親在家管教孩子。這段時間,家中發(fā)生一件事,《宋史》蘇東坡的傳記與蘇轍為他母親寫的長篇碑文里,都有記載。母親那時正教孩子《后漢書》。書上記載后漢時朝政不修,政權(quán)落入閹宦之手,當(dāng)時書生儒士反抗不陰不陽的小人統(tǒng)治。貪婪、納賄、勒索、濫捕無辜,是經(jīng)常有的事。因為地方官都是那些太監(jiān)豢養(yǎng)的走狗小人,忠貞廉正之士和太學(xué)生,竟不惜冒生命之險,上書彈劾奸黨。改革與抗議之聲,此起彼落;調(diào)查與審訊之事,層出不窮。當(dāng)時學(xué)者與太學(xué)生輩,在朝廷圣旨頒布之下,或遭皮肉之苦,或遭迫害折磨,或遭謀殺喪命。

在這群正人學(xué)者中,有一個勇敢無畏的青年,名叫范滂,而蘇洵的妻子正教兒子讀的就是《范滂傳》:

建寧二年,遂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導(dǎo)至縣,抱詔書,閉傳舍,伏床而泣。滂聞之,曰:“必為我也。”即自詣獄??h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養(yǎng),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fù)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顧謂其子曰:“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毙新仿勚?,莫不流涕。時年三十三。

小東坡抬頭望了望母親,問道:“母親,我長大之后若做范滂這樣的人,您愿不愿意?”母親回答道:“你若能做范滂,難道我不能做范滂的母親嗎?”

東坡六歲入學(xué)。這個私塾不算小,有學(xué)童一百多人,只有一個老師,是個道士。蘇東坡那副絕頂聰明的幼小頭腦,很快就顯露出來。在那么多的學(xué)童中,蘇東坡和另外一個學(xué)生是最受老師夸獎的。那個學(xué)生是陳太初,后來也考中科舉,但是出家做了道士,一心求道成仙去了。陳太初在晚年時,一直準(zhǔn)備白晝飛升。一天,他去拜訪一個朋友,朋友給他食物金錢。他出門之后,把那食物金錢全散與窮人,自己在門外盤膝打坐,在不食人間煙火之下,就準(zhǔn)備脫離此紅塵擾攘的人間世。幾天之后,他呼吸了最后一口氣就不動彈。那位朋友叫仆人把他的尸體移走。但是當(dāng)時正是新年元旦,在一年如此吉祥的日子,仆人們不愿去搬運尸體。但是死人說了話:“沒關(guān)系,我可以自己搬運?!彼⑵鹕韥?,自己走到野外,在一個更為舒適的地方死去。這就是一般所謂道家修煉之士的“白晝飛升”。

幼年時,蘇東坡在讀書之外,富有多方面的興趣。下學(xué)后,他就回家往鳥巢里窺探。他母親已經(jīng)嚴(yán)格告誡東坡與家中的使女,不得捕捉鳥雀。因此之故,數(shù)年之后,鳥雀知道在庭園里不會受害,有的就在庭園的樹枝上做巢,矮得孩子們都可以望得見。有一只羽毛極其美麗鮮艷的小鳥,一連數(shù)日到他家的庭園去,蘇東坡對這只小鳥記得特別清楚。

有時,有官員經(jīng)過眉山鎮(zhèn),到蘇家拜訪,因為東坡的叔叔已經(jīng)做了官。家里于是忙亂一陣,使女就光著腳各處跑,到菜園去摘菜、宰雞,好治筵席待客。這種情形在孩子眼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東坡和堂兄妹等常在母親身邊玩耍。他和弟弟轍也常到村中去趕集,或是在菜園中掘土。一天,孩子們掘出來一塊美麗的石板,既晶瑩光澤,又有精美的綠色條紋。在他們的敲擊之下,發(fā)出清脆金屬之聲。他們想用來做硯臺,非常合用。硯臺必須用一種有氣孔的特別石頭,要善于吸收潮濕,并且善于保存潮濕。這種好硯臺對書法藝術(shù)十分重要。一方上品硯臺往往為文人視為至寶。好硯臺是文人書桌上的重要物品,因為文人一天大半的生活都與之有密切關(guān)系。父親給孩子一方硯臺,他必須保存直到長大成人,他還要在硯臺上刻上特別的詞句,祝將來文名大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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