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10)

胡喬木傳 作者:胡喬木傳記編寫組


胡喬木曾指出:“漢字簡化,漢語拼音方案,同毛主席的指導分不開?!彼J為:“這件事的起因是毛主席[建國初訪蘇期間]同斯大林談話,斯大林提出漢字太難認,是否可以搞一個民族化的拼音方案,不一定按照別國的字母來設(shè)計?!睂ξ淖指母?,“毛主席作了不少指示,下了很大的決心,以致在一次會上講要實行拼音化、拉丁化。后來毛主席的想法改變了”。

1952年初,中國文字改革研究會成立。主任委員馬敘倫在成立大會上傳達毛澤東的指示:“文字必須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形式應(yīng)該是民族的,字母和方案要根據(jù)現(xiàn)有漢字來定?!贝撕蟛莅阜涑觯砸皇?。胡喬木從中協(xié)調(diào),認識趨于統(tǒng)一。葉籟士后來回顧說:“記得《漢語拼音方案》擬訂之初,草案蜂出,意見分歧,很長一段時間統(tǒng)一不起來。喬木同志做了過細的工作,統(tǒng)一了大家的認識,為保證《漢語拼音方案》的順利誕生起了重要作用。”

從1952年3月到1954年底,將近三年,一直進行漢字筆畫式字母的研制,沒有得到滿意的結(jié)果。從實踐中感悟到用這種民族形式的做法還值得討論。其間,胡喬木于1953年11月底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正式提出“集合人力以解決字母問題”的主張,并建議于1954年召開全國語文專家會議討論這個問題,把討論結(jié)果報請中央批準并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原則通過。1955年初,文字改革委員會設(shè)立拼音方案委員會,首先著重研究字母形式到底采用漢字筆畫式字母還是采用國際通用的拉丁字母問題。當時周恩來表示了研制拼音方案“可以采用拉丁化,但要標出四聲”。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印發(fā)了包括兩種字母形式的六個拼音方案供會議代表參考(未列入會議議程討論)。1956年1月27日,胡喬木把《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和說明各一份,報送毛澤東,報告修訂拼音方案的計劃安排,請指示。

同一天,胡喬木起草、按中央政治局討論意見修改,經(jīng)毛澤東、劉少奇同意的《中共中央關(guān)于文字改革工作的指示》發(fā)出。這個指示對文字改革工作作出四項具體決定,其中第三項是有關(guān)漢語拼音方案的。指示寫道:“為了推廣普通話和輔助掃盲教育中的漢字注音,漢語拼音方案應(yīng)該早日確定。中央認為,漢語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比較適宜。文字改革委員會現(xiàn)已擬定草案,提交全國政協(xié)和各省市自治區(qū)政協(xié)討論,同時在報刊發(fā)表,征求各方意見,以便爭取在今年4月修正確定,并在5月1日前后公布。”

(二)解決制訂漢語拼音方案的最大難題。

在漢語拼音方案研制過程中,采用什么樣的字母形式是關(guān)鍵問題。胡喬木不僅自始至終參加討論,及時了解、掌握情況,而且及時組織撰寫材料,向黨中央如實反映拼音方案研制中的真實情況,各種不同學術(shù)觀點和亟待解決的問題,為中央作出采用拉丁字母制訂拼音方案的決策起到了參謀作用。中央政治局討論決定后,胡喬木又立即代擬了中共中央關(guān)于文字改革的指示,使中央的新精神及時下達,迅速落實。作為中共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主任,胡喬木確實運用他的聰明才智,創(chuàng)造性地發(fā)揮了承上啟下、上傳下達的作用。

中共中央作出采用拉丁字母制訂漢語拼音方案決定后,第四次文改會全體會議即討論通過了原已草擬的拉丁字母拼音方案,同時推舉葉籟士、陸志韋、周有光組成小組,根據(jù)通過的方案寫定《漢字拼音方案草案》和《關(guān)于擬定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按中央指示的要求,文字改革委員會將《漢字拼音方案草案》和《關(guān)于擬定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在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報》發(fā)表,公開征求意見。一時間全國上下熱議漢語拼音方案,五個月中,國內(nèi)外來信達四千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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