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薩拉查,他曾被稱作“新秀”。16歲那年,這個干瘦笨拙的高中生天才就已經(jīng)同羅杰斯一起訓(xùn)練了。薩拉查的父親曾在古巴革命中與菲德爾·卡斯特羅(Fidel Castro)和切·格瓦拉(Che Guevara)并肩作戰(zhàn)。年輕的薩拉查遺傳了父親的沖動個性,他跑步既是為了取悅父親,也是為了擺脫他。沒有什么能阻止他奔跑:疲勞、高燒,甚至死亡!他注定會刷新世界紀錄——在22歲生日來臨之前。
他們3人幾乎都是在不經(jīng)意間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才能,他們的奔跑之路上也都沒有設(shè)定明確的“路標(biāo)”——沒有任何國家計劃來開發(fā)他們的潛能,沒有營養(yǎng)師或教練來監(jiān)控他們的每一次肌肉抽搐,也沒有哪個利益集團來承擔(dān)他們的訓(xùn)練費用。他們奔跑,只是因為他們不得不奔跑!他們用奔跑改變了跑步運動在美國的地位,并在10年之中幾乎稱霸世界。之后,再沒有哪位美國男性達到過他們的成就,女性之中也僅有瓊·貝努瓦·薩繆爾森(Joan Benoit Samuelson)的知名度能與之相當(dāng)。事實上,在他們的全盛期過后,除了1984年的薩繆爾森和1985年的布魯斯·比克福德(Bruce Bickford),再沒有任何一位美國跑步運動員在400米以上任何距離的跑步項目中贏得過奧運金牌或排名世界第一。
這究竟是怎么了?發(fā)生什么奇跡了嗎?怎么一眨眼美國就從一個抽大麻的“嬉皮士之國”搖身一變成了“飛毛腿之國”?一夜之間,骨瘦如柴成了時尚,LSD成了“長距離慢跑”(long slow distance)的簡稱。成年人僅身著秋衣秋褲,戴著手套就上街爭奪路肩去了?!肮础焙汀皸l紋”成了部落盟約,黏糊糊的食物則成了人們的早餐。
若非彼此相互鞭策,他們的事跡本可能只化作《無名體育季刊》(Obscure Sports Quarterly)的利潤而曇花一現(xiàn)。在經(jīng)濟蕭條的10年中,他們依靠著彼此成就的光芒前進:肖特——羅杰斯——薩拉查,開拓者——普及者——超越者,大腦——靈魂——心靈。相互競爭鞭策著他們更賣力地訓(xùn)練,制定出更好的策略,在比賽中跑得更快。各自為政,他們也許能贏得單場比賽;戮力同心,他們則可以改變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