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丁接著開始著手反駁高尚源自財富的觀點,低劣的富有實乃高尚的反面。首先,財富分配毫無公正可言。人們可以通過偶然的機會致富,或者通過繼承、甚至通過非法手段致富。合法的收入確實需要技能、買賣、服務,但最大的財富均非通過公正的手段獲得。他自己曾在法爾特羅納(Falterona)見過一個地方,那里一位貧賤的農(nóng)民在土里挖出一蒲式耳銀元。這樣的偶然事件毫無公平可言。遺贈或繼承也常落于壞人而非好人手中。諸位請記住一位普羅旺斯行吟詩人的話:“若非繼承優(yōu)良品質,則亦不應繼承財富?!狈欠ㄊ斋@不會落到善良之人的手上,因為他們心系更重要的事情。
但丁開始寫評論時,他已經(jīng)在博洛尼亞生活了兩年,有機會深入研究這一主題。他自己當時也身陷貧窮,他雖因貧困遭受痛苦與尷尬,但仍然譴責對金錢和物質的貪婪。此乃貪欲之罪,危及、甚至毀滅城邦、地區(qū)和個人,讓人們渴求越來越多的財富,而這是無法通過無害于他人的方式得到滿足的。這一點十分重要。但丁很可能與友人奇諾以及其他法律學者討論過此事。在討論中,他發(fā)現(xiàn)了阻止這個最危險的、魔鬼的辦法。教會法和民法法典中其實說得很明白。
這些法規(guī)的制定正是為了糾正隨著財富積聚而增長的貪婪。很明顯,如果我們加以細讀的話,便會發(fā)現(xiàn)兩大法律的書面記錄原本就說得很清楚。
教會法和民法在博洛尼亞隨處可見。學生們一直不斷地進行抄寫復制,供自己使用,也售賣。但丁讀完之后,發(fā)現(xiàn)一個能為社會謀福祉的社會組織架構。如果一位正直的皇帝登基,僅憑自身權威便能宣布并執(zhí)行民法,那么,民法即可以遏制貪婪。若教會與國家關系和睦,那么將教會法和民法結合,便可消除世上的邪惡。但丁在《地獄篇》的第一章中,通過維吉爾之口,以預言的形式道出了自己的希望,卻讓讀者迷惑了千百年。
盡管敵人的惡行導致自己遭遇了不幸,但丁還是堅定地相信至善之理。每個靈魂的最終渴望,便是回到創(chuàng)造了自己的上帝身邊,然而,在旅途中卻可能會選擇錯路。但丁將靈魂比作旅行者,這個比喻讓人愉悅。
旅人選擇一條從未走過的路,以為遠處的每間房屋都是一家客棧,發(fā)現(xiàn)不是之后,又滿心信任地將眼光投向另一間房屋,就這樣,他一路找尋,最終來到他心中的客棧。
小孩子也會犯同樣的錯誤。他們剛開始想要一個蘋果,然后想要一只鳥,等他們長大一些,又想要一匹馬,然后想要一個情人,繼而是財富,更多的財富。我們的欲望就好像金字塔,價值最少的放于最頂端,一直通向上帝—一切的根基。在人生過程中,我們追求的東西也越來越重大,然而卻可能會受到錯誤的欲望引導,因為“旅途會迷失于錯誤,正如道路迷失于泥土”(questo cammino si perde per errore come le strade della terra)。
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岔路,其中一條是正路,另有一條是邪路,其他路則均有所偏離。
迷失正確道路是一個出自《圣經(jīng)》的意象,波伊提烏曾多次提及。但丁在《地獄篇》第一章中的開篇隱喻中便用到這個意象。那三句話在西方文學中極為著名。
在人生的中途,
我發(fā)現(xiàn)我已經(jīng)迷失了正路,
走進了一座幽暗的森林。
這個比喻也出現(xiàn)在《饗宴》中,用于描述一個靈魂走上一條嶄新的、迄今未有人行的人生道路(nel nuovo e mai non fatto cammino di questa vita),也出現(xiàn)了“幽暗森林”的意象,描述了一個年輕人“走進此生一座錯誤的森林(l’adolescente che entra ne la selva erronea di questa vita),若沒有老人的指點,無法找回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