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間盛傳沈昌煥“部長”向蔣中正先生密電上告葉公超“大使”口出不遜,對“元首”不敬一事,以劉藎章先生在《傳記文學》月刊第五十三卷第二期所寫的書簡,題目是《也為葉公超先生去職疑案說幾句話——那通電話和那通電報里究竟講些什么?》說的最為詳細。
不過以劉先生在該文中所寫的日期,即此事發(fā)生在“十月某日午時”去看,沈先生即使隨后打了個密電上告,已非緊要。因為蔣中正先生在九月底的日記里已將葉先生的罪名定為“內奸”、“賣國漢奸”了。
茲引述蔣先生日記中,在一九六一年九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的“上星期反省錄”之一條文字如下:
一、除外有“魯丑”之壓迫以外,曾有內奸葉公超,借外力以自重,其對內欺詐恫嚇之外,且以其勾通白宮,自夸以壓迫政府依照其主張外蒙入會問題,而對政府之政策置之不理,更不敢對美提起政府之嚴正抗議,認為美國所不愿者,提出無益,徒增美國之怒。且對政府不斷侮辱,此其賣國漢奸之真相畢露,余認為秦檜、張邦昌不是過也。對美外交至本月最后一周,進入微妙之惡境矣。
蔣先生在九月底的這篇日記中說:“且對政府不斷侮辱?!?/p>
由此可見在十月之前,葉先生已是累犯,才有“不斷”之說法。只是蔣先生除了有一次的記載之外,并未明言誰是控告葉先生“大不敬罪”者。那一次講明白的則說是曹文彥先生。
按十月十七日蔣先生日記說:
昨(十六日)十時后上陽明山與曉峰談,曹文彥在四月間報告葉公超之函中之要點,請其重錄示余后,獨自車游后小道上,即回?!笈c妻車游市區(qū),談葉奸事,傷心痛憤。
這段日記有兩點可供分析:
(一)此是在九月與十月中旬,蔣先生第一次與蔣夫人宋美齡女士談到“中美外交關系”及葉公超。此后一直到十一月十八日,“外蒙古案”已告一段落,蔣先生要寫一封謝函給肯尼迪,才請蔣夫人修改英文。這是在整個“葉案”與“外蒙古案”中,自九月一日到十一月十八日,蔣夫人唯有的兩次參與其中之例子(詳見附錄蔣先生在那段日記中有關之全文)。
(二)曹文彥是何人?他告葉公超狀的信函為什么會在張其昀(曉峰)先生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