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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鍵下單 一鍵購物是遠遠不夠的(6)

一鍵下單 作者:理查德·勃蘭特


“一鍵購物”專利權由美國專利和商標局在1999年9月授予。授予以后,該專利引起了經(jīng)營網(wǎng)店的業(yè)者,以及倡導專利改革者的無數(shù)嘲笑。專利應該只授予那些“非顯而易見的”發(fā)明。將訂購過程縮短成一次點擊究竟需要多少思考?法律專家開始將其稱作“臭名昭著”的專利。一篇法律期刊上的文章將其形容為“可能是一款最讓人忘不了的非原創(chuàng)軟件專利”。科技書籍出版商、開源軟件倡導者蒂姆·奧萊利將這一專利形容為“知識產(chǎn)權圈子里又一個瘋狂的案例”。在寫給貝佐斯的一封網(wǎng)絡公開信里,奧萊利說那項專利“對一個該領域的專家來說,連最基本的新穎性和非顯而易見性都不滿足”,而且還會扼殺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創(chuàng)造力。他呼吁人們簽一份請愿書來使貝佐斯放棄這項專利。

這場官司進展緩慢,充滿憤怒,直到2009年都沒有解決。同時,巴諾書店還試圖繞過這項專利。既然亞馬遜擁有“一鍵購物”專利,好吧,巴諾書店認定“兩鍵購物”也不比“一鍵購物”差多少。1998年5月,巴諾推出了自己的快速結賬系統(tǒng),叫作“快速通道”,這個系統(tǒng)就是簡單增加了第二次點擊:當顧客點了快速購買按鈕以后,第二個按鈕彈出來,讓購買人再次點擊確認購買。

杰夫·貝佐斯覺得這并不好玩兒,但也沒有屈服。他的專利被授予3個月以后,貝佐斯起訴巴諾書店專利侵權。他在一次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我們在開發(fā)‘一鍵購物’程序上花費了幾千個小時,這個國家之所以設置專利制度,就是為了鼓勵人們敢于為客戶冒這類風險,并進行這類投資?!?/p>

巴諾書店也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予以反擊,堅持認為亞馬遜的起訴是“對我們正在增長的網(wǎng)上銷售市場份額的絕望的報復”。那次的新聞發(fā)布會沒有具體解釋巴諾的市場份額增長得有多快。(到2010年,巴諾書店的前景開始不妙,而亞馬遜的勢頭和之前一樣良好。)

作為對亞馬遜起訴巴諾的回應,自由軟件基金會——一個倡導開源軟件,同時堅決反對軟件專利的倡議組織——呼吁聯(lián)合抵制亞馬遜網(wǎng)站,但沒有見效。

1999年12月,華盛頓州的一個地方法院對亞馬遜的專利作出裁定,通過了一項初級禁令,禁止巴諾書店使用“快速通道”。巴諾的上訴持續(xù)了好幾年。2002年,巴諾終于與亞馬遜和解。具體條款并未披露,但巴諾終于可以把快速購買方式放到了網(wǎng)上。

蘋果公司選擇了捷徑。2000年,他們向亞馬遜購買了專利許可,將其用在 iTunes 商店里。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甚至貝佐斯本人都開始反對微小瑣碎的專利。在奧萊利的影響下,貝佐斯和這位科技書籍出版商一起來到華盛頓特區(qū),討論緊縮專利規(guī)則的可能性。兩人甚至還在波士頓成立了一家叫作BountyQuest的公司,獎勵人們針對有爭議的專利提出“現(xiàn)有技術”的證據(jù)或者文檔,來證明是其他人首先想出那個理念的。他們給予獎勵的專利之一是“一鍵購物”。杰夫·貝佐斯是一個謎:他宣揚克制,但是,如果有機會能夠做些什么來改善客戶服務以及公司的競爭優(yōu)勢,那就去做,不管誰在抱怨。(可以肯定的是,BountyQuest公司還有確認專利的服務,如果沒有發(fā)現(xiàn)現(xiàn)有技術的話。)BountyQuest公司給三位試圖推翻“一鍵購物”專利,并提交了“現(xiàn)有技術”提案的人提供資金,但任何一項提案都不足以挑戰(zhàn)亞馬遜的專利。BountyQuest公司后來沒有取得什么重大成功,最后以關門大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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