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手袋,我真是恨死它了。如果你是那種見到手袋就兩眼發(fā)光的女人,那么請不要費神看這篇文章,因為它和你顯然不是一條道上的。這篇文章適用于那些痛恨手袋,對手袋一竅不通,且明白手袋反映的是疏于理家、做事毫無章法、有慢性“扔?xùn)|西無能癥”、搭配起那些處理要求高難度大的配飾永遠失敗的一類女人。她們的手袋里裝滿了莫名其妙的物品,例如幾粒散落的TicTac糖、幾片孤零零的布洛芬止痛片、丟了蓋子的口紅、年代久遠的唇膏、幾根煙絲(盡管十多年都沒抽煙了)、從包裝袋里掉出來的衛(wèi)生棉條、去年十月去倫敦旅游帶回來的幾枚英國硬幣、不知道哪一年坐飛機留下的登機牌、天知道是哪家酒店的房間鑰匙、漏水的圓珠筆、完全無從考證是否用過的紙巾、一副遍布刮痕的眼鏡、一只八百年以前的茶包、幾張從支票簿上散落下來的皺巴巴且污跡斑駁的支票,以及沒采用任何包裝、看起來就像一直被用來刷銀器的牙刷。
這篇文章謹(jǐn)獻給那些到了七月中旬才想起自己還沒買夏款手袋或隆冬之際仍背著草編包滿街走的女人。也獻給那些認(rèn)為一只手袋賣五六百美元無異于光天化日打劫的女人。在此有必要聲討一下那個叫鉑金包的頂級玩意兒,居然可以賣出一萬美元的天價,而且你連它的邊都不配摸,因為就算想買也沒排隊的資格。老天,還要排隊!就為一只手袋!花一萬美元最后還不是裝滿了那些不知道是猴年馬月的TicTac糖!
簡而言之,如果你是女人且懂得把手袋這種玩意兒與其主人畫上等號的方式絕對變態(tài),那這篇文章就是為你而寫的。那位說過“朕即國家”(L\'etatc\'estmoi)的路易十四要不是用不著手袋,那他也許會說“朕即手袋”(Lesac,c\'estmoi)。許多年以前,我就意識到我對手袋不在行,甚至有一陣子都沒用手袋。我是自由作家,大半時間宅在家里。我不需要挎著手袋從書房走到廚房。出門的時候——通常是晚上,我常常只在衣袋里塞一管口紅、一張20美元的鈔票和一張信用卡。這是一只晚宴包能塞下的所有東西,我沒必要買晚宴包,因而省了一大筆錢。晚宴包比一般的手袋貴得多,除非你是馬克思主義者,否則很難明白是怎么回事兒。
可不幸的是,有時我出門還是得帶點除基本品之外的東西。但這個問題很好搞定,我買了一件有大口袋的大衣。這樣一來,我就把大衣變成了手袋,起碼好過隨時挎一只手袋。無論怎樣都比挎手袋好。
下面講講有了手袋的下場。最開始你用小手袋。你對自己保證一定會保持手袋的整潔。你發(fā)誓說“這次我一定改”。你只放必需品——錢包和幾樣化妝品,還有模有樣地把化妝品放入一只嶄新锃亮的化妝包(你的“超人”女友恨不得同時挎幾只手袋,她們用的就是這種化妝包)。不過,不出幾秒鐘,你的手袋便積攢了一大堆生命的殘骸。化妝品不知怎的從锃亮的化妝包里掉了出來(好吧,你忘了拉上拉鏈),硬幣又從錢包里滑了出來(好吧,你忘了扣上零錢袋),信用卡又鬼使神差地墜入了手袋底部的深淵(好吧,買了防曬霜之后,你忘了把信用卡放回錢包,而且你在高速公路上以時速70英里的速度行駛時搽了防曬霜,結(jié)果忘了蓋蓋子,現(xiàn)在防曬霜把手袋的內(nèi)襯都弄臟了)。更要命的是,手袋中有相當(dāng)一部分空間被所謂的“技術(shù)奇跡”給占據(jù)了,順便談?wù)勥@種“技術(shù)奇跡”吧,它掌管著你的地址簿和日程表——這個也不一定,有時沒電了一切都玩兒完。此外,還有半瓶水和吃飛機餐時省下的一些零食(萬一哪天餓得頭昏眼花,突然想吃一塊嚼起來如塑料一般的奶酪蛋糕時,它就派得上用場了)。也許你還能把球鞋塞進手袋,是的,我向上帝保證,這種事你干得出來!不知不覺之中,你的手袋就差不多有20斤重了,你背著這么重的手袋四處奔走,搞不好還有可能患上滑囊炎,甚至還得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