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色彩過于鮮明”,兄言“近亦不以為然”。但此是已成之事實,今雖有意抹淡,似亦非易事。北京同人抹淡的工夫決趕不上上海同人染濃的手段之神速?,F(xiàn)在想來,只有三個辦法:一、聽《新青年》流為一種有特別色彩之雜志,而另創(chuàng)一個哲學文學的雜志。篇幅不求多,而材料必求精。我秋間久有此意,因病不能作計劃,故不曾對朋友說。二、若要《新青年》“改變內(nèi)容”,非恢復我們“不談政治”的戒約,不能做到。但此時上海同人似不便做此一著。兄似更不便,因為不愿示人以弱。但北京同人正不妨如此宣言。故我主張趁兄離滬的機會,將《新青年》編輯的事,自九卷一號移到北京來。由北京同人于九卷一號內(nèi)發(fā)表一個新宣言,略根據(jù)七卷一號的宣言,而注重學術(shù)思想藝文的改造,聲明不談政治。孟和說,《新青年》既被郵局停寄,何不暫時停辦,此是第三辦法。
陳獨秀不反對胡適在北京另辦一個哲學文學雜志的想法。然而,對于“不談政治”,或者把《新青年》移回北京去辦理則堅決反對。他在1921年1月9日給北京編輯群的回信說:
適之先生來信所說關(guān)于《新青年》辦法,茲答復如下:
第三條辦法,孟和先生言之甚易。此次《新青年》續(xù)出,弟為之太難;且官廳禁寄,吾輩仍有他法寄出,與之奮斗(銷數(shù)并不減少)。自己停刊,不知孟和先生主張如此辦法的理由何在?閱適之先生的信,北京同人主張??牟]有多少人,此層可不成問題。
第二條辦法,弟雖在滬,卻不是死了。弟在世一日,絕對不贊成第二條辦法,因為我們不是無政府黨人,便沒有理由宣言可以不談政治。
第一條辦法,諸君盡可為之。此事與《新青年》無關(guān),更不必商之于弟。若以為別辦一雜志便無力再為《新青年》做文章,此層亦請諸君自決。弟甚希望諸君中仍有幾位能繼續(xù)為《新青年》做點文章,因為反對弟個人,便牽連到《新青年》雜志,似乎不大好。
胡適說陳獨秀因為他的建議而大動肝氣,于是他在1921年1月22日向北京的編輯群提出了一個修正案:
第一,原函的第三條“停辦”辦法,我本已聲明不用,可不必談。
第二,第二條辦法,豫才兄與啟明兄皆主張不必聲明不談政治,孟和兄亦有此意。我于第二次與獨秀信中曾補敘入。此條含兩層:一、移回北京,二、移回北京而宣言不談政治。獨秀對于后者似太生氣。我很愿意取消“宣言不談政治”之說,單提出“移回北京編輯”一法
第三,獨秀對于第一辦法——另辦一雜志——也有一層大誤解。他以為這個提議是反對他個人。我并不反對他個人,亦不反對《新青年》。不過我認為今日有一個文學哲學的雜志的必要。今《新青年》差不多成了Soviet Russia[注:《蘇維埃俄國》是蘇聯(lián)新聞局在紐約出的周刊]的漢譯本,故我想另創(chuàng)一個專關(guān)學術(shù)藝文的雜志。今獨秀既如此生氣,并且認為反對他個人的表示。我很愿意取消此議,專提出“移回北京編輯”一個辦法
眼看著胡適跟陳獨秀幾近于撕破臉、《新青年》瀕臨分裂,李大釗建議胡適留下轉(zhuǎn)圜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