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無效分拆”與不需要分拆的競爭(2)

競爭與繁榮:中國電信業(yè)進化的經濟評論 作者:周其仁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電信重組運用了“橫切豎切相結合”。國際國內長話、市話和移動業(yè)務的獨立經營,是謂“豎切”。固線市話和移動電話市場的“覆蓋區(qū)”設置,是謂“橫切”。印度不但“切”了原來大一統(tǒng)的國家電信,而且還開放了國家電信之外的第二、第三電信商的進入。遠遠看去,市場競爭已經形成,甚至如皮相的觀察者所言,是“競爭已經過度”??上У氖牵嬲纬煽刹僮鞯氖袌龈偁?,僅僅在若干移動電話覆蓋區(qū)內的幾家民營商之間。主導整個印度電信市場的,仍然是事實上的壟斷,而不是可操作的競爭。從某種意義上,印度電信的改革重組,與中國殊途同歸,得到了一個“數(shù)網并存但不(充分)競爭”的結果。

中國古代曾經有一個淮南橘子移植到淮北就變了味的寓言。我們在當代則看到,縱向橫向分解貝爾系統(tǒng),在美國形成了一個可操作的競爭的長途電話市場。不料這只“橘子”,到印度卻變了味。印度的確分解了獨家電信壟斷商,也的確開放國家電信企業(yè)入股和發(fā)牌準入。但是,競十年之功,印度仍然沒有形成可操作的競爭性電信市場。我原來對1984年美國分解貝爾系統(tǒng)的經驗頗為欣賞,也曾經主張中國電信的重組方案考慮橫切豎切相結合的原則。是印度的故事,使我大長見識。我現(xiàn)在的認識是,分解不是目標,形成可操作的市場競爭才是目標。

有趣的是,沒有照搬美國分解壟斷商經驗的一些歐洲國家,卻條條大路通羅馬,一方面保留“全能一體化”原國家壟斷電信公司,另一方面,為新的競爭者開放同樣可以從事“全能一體化”經營的法律空間?!皻W洲模式”的要點是,不分解,但同樣形成兩個或兩個以上全能一體化電信公司之間的可操作競爭。

這個“歐洲模式”,或許可以拿英國為代表。我們已經簡要介紹過,英國早在1982年就依法設立與英國電信競爭的水星集團公司。但是從一開始,水星集團就被授予“全能的”電信經營權。就是說,凡是英國電信可以經營的電信業(yè)務,水星都可以獨立建網從事經營。在此框架下,水星從1983年起同時推出倫敦市話、英國國內和國際的長途固線電話服務,1986年起推出基本網絡服務(即出租電信線路),1991年后,更獲得經營PCN(個人通信網絡)的經營牌照,進入方興未艾的移動電話領域。時至今日,水星已經成為英國第二大電信商,與從未被分解的英國電信一樣,提供全方位的電信服務,參加全方位的電信市場競爭。

非分解的電信競爭形成模式,最大的優(yōu)點是電信商不但可以獲得規(guī)模經濟的效果,而且可以獲得“范圍經濟”,也就是充分利用諸項電信業(yè)務之間的技術經濟互補性。本來“全能一體化”的電信供給能力,是市場獨占者阻礙新的競爭對手進入市場的“法寶”,但英國的改革模式,卻做到保留全能一體化,又不妨礙電信市場競爭。英國模式因此令人刮目相看。比之于美國先分解(長話、市話互不介入),等競爭對手在分解的架構內長大之后再開放全能電信競爭(1996年電信法允許長話、市話、移動和有線電視互相進入),英國模式似乎更少走彎路。放到國際電信市場開放、各國紛紛允許外資進入本國電信業(yè)的新背景里來觀察,由于更容易產生有能力全方位參與國際電信競爭的全能電信商,英國模式被看成更具遠見的電信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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