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現(xiàn)在,從總體上看,精英仍是迷惘的。時至今日,中國的政治精英本可以是非常幸運的一群,現(xiàn)有體制已積累足夠多的惡例,他們只要稍微做點事(比如在任內(nèi)廢除千夫所指的勞教制度、建立民心所向的官員財產(chǎn)公開制度),便足以讓他們因此建功立業(yè),留下不朽的名聲。遺憾的是,在最近這些年,無雨點亦無雷聲,許多人雖然身居高位,卻并沒有珍惜歷史給予他們的機會。至于社會精英,他們當中不乏有心推動社會建設甚至政治變革者,但又不得不在現(xiàn)實的羈絆下躊躇不前——就像河南企業(yè)家曹天所遭遇的困境一樣,當他宣布競選鄭州市長,得到的教訓是他的企業(yè)很快被當?shù)囟悇詹块T罰稅三四千萬。
自由與責任
荷馬說,“當一個人成為奴隸時,他的美德就失去了一半”。對此,阿諾德補充說,“當他想擺脫這種奴隸狀態(tài)時,他又失去了另一半”。
人被奴役的時候會失去自己的美德,人爭取解放的時候也會失去自己的美德,如此一針見血的對比著實讓人贊嘆。究竟是什么原因讓一個人在被壓迫時卑躬屈膝,喪失人格,而一旦有力量解放自己時,又變得飛揚跋扈,傷及同類?
從概念上說,它關(guān)系到對自由與權(quán)利的理解。托克維爾曾經(jīng)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嘲笑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法國人“似乎熱愛自由,其實只是仇恨主子”,也正是因為仇恨大于自由,法國大革命最終血流成河。反抗與仇恨都不等于自由,自由是一種普遍權(quán)利,真正的革命不是為了奴役別人,更不是為了殺戮,而是為了建立起一種持久的自由秩序,以便讓所有人能夠在這種秩序中平等地生活。
從政治上說,它關(guān)系到對強力的約束。沒有誰甘愿受人壓迫,一個人被另一個人奴役,不是因為這個人強而另一個人弱,而是因為那里奉行暴力邏輯,強者的力量未能得到約束。在此前提下,弱者不得不屈從于強者。同理,只要這種暴力邏輯不被打破,當有朝一日強者轉(zhuǎn)弱,弱者轉(zhuǎn)強,類似恃強凌弱的悲劇仍會再次上演。暴力的方向發(fā)生了轉(zhuǎn)變,但是暴力的結(jié)構(gòu)并沒有變化。如阿諾德所揭示的,在暴力的施與受的雙重進程中,人類幾乎失去了全部的美德。
從歷史上說,中國人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太多“以反抗始,以悲劇終”的革命或者反抗。如果革命的目的不是為了自由,而只是為了反抗或者解放本身,就意味著革命不但沒有建立起新的秩序,也沒有真正建立起新的價值。所謂“興百姓苦,亡百姓哭”,不革命,百姓苦,革命,百姓甚至更苦。當革命因?qū)Ρ┝Φ拿孕哦鴽_出應有的邊界,否定人的意義本身,革命不僅毀壞了過去的文明,也迷失了未來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