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讓“死”活下去》(13)

讓”死“活下去 作者:陳希米


這樣的沮喪,竟是可以寫出來的嗎?

我知道你經(jīng)歷過,我也經(jīng)歷過,我們在一起,就是為了讓這樣的時候再也不來,真的再也沒有來過!

現(xiàn)在,我能把它寫走嗎?

在人間,你能做什么?要是像《神諭之夜》中的男主人公尼克一樣,帶一張信用卡去機(jī)場,從此杳無音信,令人向往。

讀保羅·奧斯特,你會有一種沖動,想要做點什么,做點什么不同尋常的事,出軌的事。既然生活簡直就是虛幻,為什么不大膽地試一下,當(dāng)生活露出了它荒誕無聊的面目時,你真想砸碎它,看看它究竟是什么,究竟能怎樣?

用荒誕驅(qū)逐荒誕。

為什么要循規(guī)蹈矩?所有的人,都一樣。生活一直在和我們開玩笑,把我們弄得死去活來,我們還固執(zhí)地以為它有規(guī)律,以為只要有目的地努力,就會如愿以償。其實哪里是這么回事,上帝隨時插手,如兒戲,人卻在那里感慨,正像保羅說的,你無權(quán)感慨,就像耶和華說的,我創(chuàng)造世界的時候,你在哪里?“約伯無處伸冤,上帝擁有的是不承擔(dān)責(zé)任的權(quán)能?!?sup>[1]人沒有資格抱怨,只有接受。聽起來真殘酷,人生就是殘酷的,你碰到了你才知道這句大俗話在說什么。所以,你有時不得不同意及時行樂。人在不斷的展望和被斬斷中度過,斬斷大大小小、層出不窮,有人說這樣人生才豐富,這樣的話能安慰人嗎?

沒有目的的行動,沒有欲望在前面指引,是“出軌”。出軌,就是做出沒有理性的事,就是妄圖砸碎這個世界。最有意義的出軌,就是自殺,是真正可能達(dá)到目的的行為。除了死,你還能怎樣砸碎它?!

盡管沒有勇氣也沒有能力死,你還是想做點什么,砸碎它。帶一張信用卡去機(jī)場是多么穩(wěn)妥的出軌,比自殺容易得多。毫無理由地坐上任何一架航班,不聯(lián)系任何人,任何親戚,任何朋友。無非是花一點額外的金錢,做一件收支不平衡的事,哪里算得上“出軌”—如果你認(rèn)為活著沒有意義,就什么也不算。即使這樣,我也懷疑自己會不會真的去做。

或者像尼克一樣,去一個陌生的地方做一個陌生的人—一個沒有想象力的人,連怎樣“出軌”都想不出來!

出軌之后,能怎樣?保羅·奧斯特筆下的可怕后果是想象出來的,現(xiàn)實的可能不是可怕,而是重蹈舊轍,還是逃不出那條軌道,一切還會回到舊的軌道上來。

開始所謂另一種人生?又還有哪一種人生與此不同?!

只有死,是真正的改變。

決絕的死,只有等待。

自殺不是可笑,是過分。對別人來說過分。

[1]引自漢密爾頓《上帝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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