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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智慧·大師談》第五章(19)

周易智慧:大師談 作者:(清)杭辛齋


逸象

《易》象掌于太卜,周室版蕩,典章散迭,東遷而后,未能盡復故物。孔子《說卦》所傳,即為掇拾殘闕之遺,而又歷經(jīng)劫火,簡策散失。比及西漢,兩篇《十翼》,猶闕《說卦》三篇,后得河內女子發(fā)于廢屋,即今之《說卦》是也,卦象殘闕,自所不免。荀九家補象,乾有四,坤八,震三,巽二,坎八,離一,艮三,兌二,都三十有一。朱子已取以列入《本義》,而孟氏之逸象,文十倍于九家。計乾之象六十有一,坤八十一,震四十九,坎四十七,艮三十七,巽二十,離十九,兌九,共三百二十三,亦云夥矣。而后儒如何妥、于令升、侯果、朱震、來知德及勝清毛錫齡,亦均有補象,要皆采自二篇《十翼》者為多,如九家所補之三十一象,惟坤之帛與漿,震之為鵠,巽之為鸛,未見于經(jīng),余皆經(jīng)傳所有者也?!兑住返缽V大,無所不包,象足以盡物,物不足以盡卦,《易》《說卦》于象曰:“其于物也”,“其于人也”,亦舉一隅而已,觸類旁通,非列舉所能盡也,荀九家者,荀慈明集九家《易》解,為書十卷,見于班《書》。而《文獻通考》引陳氏說謂“漢淮南王所聘明《易》者九人,荀爽嘗為之集解”。但陸氏《釋文》序錄列九家姓氏為京房、馬融、鄭玄、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元、荀爽,與前說不同。但考陸氏所列諸家,無論時代后先,且立說各異,有相冰炭,決非可合而為一者,姑錄其說以備參考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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