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周易智慧·大師談》第一章(8)

周易智慧:大師談 作者:(清)杭辛齋


八字命爻

胡氏煦《周易函書》,原文多至一百余卷,后雖節(jié)錄為《約注》《約存》《別集》,尚有三十余卷,亦《易》說之大觀矣。其全書綱要,以《系傳》“開而當名辨物”一語為主。謂:“伏羲先天圖,以黑白二色分別陰陽,皆連貫若環(huán)。至文王始開而為八卦,開而為六十四卦。”以為發(fā)千古未有之秘。其實周子太極圖,陰陽相互,分為三層。胡氏所繪之先天小圓大圓圖,即由周子太極圖衍而成之。又拆之為八卦六十四卦,謂為文王所開,其牽強固不待智者而知,即其本書中亦往往不能自圓其說。蓋八卦不但有其象,尚有其數(shù),若以黑白二色分別陰陽之爻,將一九四六之數(shù),亦以黑白二色代之乎?其誣不待辨而明矣。然其于《易》理,致力頗深,融合漢宋,時有心得。瑕不掩瑜,三書之可取者甚多。其八字命爻之說,尤為詳人所略,語極精到,大有于初學。特約其大意如下。

圣人命爻之義,有十二樣筆法,陰陽各六,九六分稱是也。然其因卦論爻,因爻論卦,而三百八十四爻之義,已各各迥別。顧此十二樣筆法,論其寓意止有八字,初上九六二三四五是也。

何以初命為“初”,上命為“上”也?曰:圣人立卦,止于三爻,不以兩畫,不以四畫,其妙正在于此,何也?以天下之物,各有其位,位之所乘,各有其時,時與位合,而參差不齊之數(shù)出焉。圣人設卦立象,凡以考時之所值,位之所乘而已。然時有三候,位有三等,故立卦亦止于三爻。何云“時有三候”?曰:此概辭也。今但取一時,銖銖寸寸而較之,雖累百千萬,不足盡此一時之數(shù)矣。譬自盤古開天以及堯舜,其中歷年原不可考,今以三候約之,曰:此古之初,此古之中,此古之末,則無不可以意會者。近世科學家研究歷史地質(zhì)等學者亦概用此法。又一歲十二月,今亦以三候約之:為歲之初,歲之中,歲之末,亦無不可以意會者。下至時日亦然。是流行之機,或遠或近,或舒或促,皆無有逾此三候者也。何云“位有三等”?曰:此亦概辭也。今但取一物銖銖寸寸而數(shù)之,累千百萬,不足盡此一物之位矣。譬若立五尺之竿于此,以三等約之:上者上,中者中,下者下,盡之矣。又立千尺百尺之竿于此,亦以三等約之:上者上,中者中,下者下,盡之矣。是形器之屬,或高或卑或廣或狹,均無有逾此三等者也。況上古民淳事簡,以三候約時,以三等約位,得其大概,已可共喻。后世知識日開,人事日繁,一歲之候,分而為月,又分而為日,又分而為時刻分秒,細分之至于毫厘絲忽之不可盡。其于位之大小長短,亦復如是,皆其細已甚者也。至約以三等三候,曾有出圣人之范圍者乎?凡有位者必有時,于是乎有上之時,中之時,下之時。凡有時者必有位,于是乎有初之位,中之位,末之位。圣人欲以卦象盡天下之物,則不得不體物象所自具之時位而命之爻,所以三爻之設,決不可以增減也。然就三爻而立之名,則取時必遺位,取位必遺時,圣人知陰陽必偶,而物生必先氣而后形,于是乎立為重卦,以時而命內(nèi)卦之初,明乎氣之肇端,于此始也。以位而命外卦之上,明乎形之成質(zhì),于此定也。周公釋爻,每兼時位,職是故也。時陰而位陽,時虛而位實,時由乾出,位由坤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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