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族
第一節(jié) 總論
人與人相接之道
增進各人之幸福
凡修德者,不可以不實行本務(wù)。本務(wù)者,人與人相接之道也。是故子弟之本務(wù)曰孝弟[悌],夫婦之本務(wù)曰和睦。為社會之一人,則以信義為本務(wù);為國家之一民,則以愛國為本務(wù)。能恪守種種之本務(wù),而無或畔焉,是為全德。修己之道,不能舍人與人相接之道而求之也。道德之效,在本諸社會國家之興隆,以增進各人之幸福。故吾之幸福,非吾一人所得而專,必與積人而成之家族,若社會,若國家,相待而成立,則吾人于所以處家族社會及國家之本務(wù),安得不視為先務(wù)乎?
以家族社會國家之幸福為幸福
有人于此,其家族不合,其社會之秩序甚亂,其國家之權(quán)力甚衰,若而人者,獨可以得幸福乎?內(nèi)無天倫之樂,外無自由之權(quán),凡人生至要之事,若生命,若財產(chǎn),若名譽,皆岌岌不能自保,若而人者,尚可以為幸福乎?于是而言幸福,非狂則奸,必非吾人所愿為也。然則吾人欲先立家族社會國家之幸福,以成吾人之幸福,其道如何?無他,在人人各盡其所以處家族社會及國家之本務(wù)而已。是故接人之道,必非有妨于吾人之幸福,而適所以成之,則吾人修己之道,又安得外接人之本務(wù)而求之耶?
家族社會
國家
接人之本務(wù)有三別:一、所以處于家族者;二、所以處于社會者;三、所以處于國家者。是因其范圍之大小而別之。家族者,父子兄弟夫婦之倫,同處于一家之中者也。社會者,不必有宗族之系,而惟以休戚相關(guān)之人集成之者也。國家者,有一定之土地及其人民,而以獨立之主權(quán)統(tǒng)治之者也。吾人處于其間,在家則為父子,為兄弟,為夫婦,在社會則為公民,在國家則為國民,此數(shù)者,各有應(yīng)盡之本務(wù),并行而不悖,茍失其一,則其他亦受其影響,而不免有遺憾焉。
雖然,其事實雖同時并舉,而言之則不能無先后之別。請先言處家族之本務(wù),而后及社會、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