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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大師談》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會(21)

中國歷史:大師談 作者:張蔭麟


大夫私屬的官吏,除邑宰外以現(xiàn)在所知,有總管家務的家宰,這相當于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業(yè)的賈正,有掌兵的司馬。這些官吏都受大夫祿養(yǎng)。家宰在職時有食邑,去職則把邑還給大夫,或交給繼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識:“家臣不敢知國”;“家臣而張公室罪莫大焉”。

氏室和公室的比較兵力沒有一個時代可以詳考。現(xiàn)在所知者:春秋初年鄭莊公消滅國內最強的氏室,用車不過二百乘。當春秋中葉,在魯、衛(wèi)等國,“百乘之家”已算是不小的了。但大國的巨室,其兵力有時足與另一大國開戰(zhàn)。例如前五九二年,晉郤克奉使齊國,受了婦人在帷后窺視竊笑的侮辱,歸來請晉侯伐齊,不許,便請以私屬出征。而郤克的族侄郤至則“富半公室,家半三軍”。魯國的季氏從四分公室而取其二以后,私屬的甲士已在七千以上。

具有土地、人民和軍隊的氏室和公室名分上雖有尊卑之殊,事實上沒成為對峙的勢力。強橫的氏室儼然是一個自主的國。原則上國君的特權:(1)代表全國主祭;(2)受國內各氏室的貢賦;(3)出征時指揮全國的軍隊;(4)予奪封爵和任免朝廷的官吏。但至遲入東周后,在多數(shù)的國家如齊、魯、晉、宋、衛(wèi)、鄭等,末兩種權柄漸漸落在強大的氏室,甚至國君的廢立也由大夫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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