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文學大師談》第一章 詩經與楚辭(13)

中國文學:大師談 作者:鄭振鐸


《九歌》《天問》也頗有人說其皆非屈原所出。朱熹說:

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覡作樂歌舞以娛神。蠻荊陋俗,詞既鄙俚,而其陰陽人鬼之間,又或不能無褻慢淫荒之雜。原既被逐,見而感之。故頗為更定其詞,去其泰甚。

是則朱熹也說《九歌》本為舊文,屈原不過“更定其詞,去其泰甚”而已。這個解釋是很對的。我們與其將《九歌》的著作權完全讓給了屈原或楚地的民眾,不如將這個巨作的“改寫”權交給了屈原。我們看《九歌》中那末許多娟好的辭語:“桂棹兮蘭枻,斫冰兮積雪,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心不同兮媒勞,恩不甚兮輕絕。”《湘君》“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裊裊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湘夫人》“秋蘭兮青青,綠葉兮紫莖。滿堂兮美人,忽獨與余兮目成。”《少司命》“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帶女羅,既含睇兮又宜笑?!薄渡焦怼肺覀兒懿荒芟嘈琶耖g的祭神歌竟會產生這樣的好句。有許多民間的歌曲在沒有與文士階級接觸之前,都是十分的粗豪鄙陋的。偶有一部分精瑩的至情語,也被拙笨的辭筆所礙而不能暢達。這乃是文人學士的擬作或改作,給他們以一種新的生命,新的色彩。《九歌》之成為文藝上的巨作,其歷程當不外于此。

《九歌》有十一篇?;蛞浴抖Y魂》為“送神之曲”,為前十篇所適用。或則更以最后的三篇:《山鬼》《國殤》《禮魂》,合為一篇以合于“九”之數(shù),然《山鬼》《國殤》諸篇,決沒有合為一篇的可能。但《九歌》實只有九篇。除《禮魂》外,《東皇太一》實為“迎神之曲”,也不該計入篇數(shù)之內。

《九歌》的九篇除了兩篇迎神、送神曲之外,相傳以為都是禮神之曲。但像“思公子兮未敢言”《湘夫人》,“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少司命》,“子交手兮東行,送美人兮南浦”《河伯》,“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山鬼》諸情語,又豈像是對神道說的?;蛞詾椤妒ソ洝分械摹短K羅門歌》不是對神唱的歌曲,而同時又是絕好戀歌么?不知《蘇羅門歌》正是當時的戀歌;后人之取來作為圣歌,乃正是他們的附會。朱熹也知《九歌》中多情語,頗不易解得通,所以便說:“其言雖若不能無嫌于燕昵,而君子反有取焉?!蔽业囊庖娛?,《九歌》的內容是極為復雜的,至少可成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楚地的民間戀歌,如《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河伯》《山鬼》六篇;一部分是民間祭神祭鬼的歌,如《云中君》《國殤》《東君》《東皇太一》及《禮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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