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義為何如此脆弱》進退之間(2)

正義為何如此脆弱 作者:萬俊人


批評與贊揚似乎同樣的多。但羅爾斯還是羅爾斯。在《正義論》出版后的23年時間里,他一方面靜聽“八面埋伏”,尋求著理論突圍的最佳途徑和方式;另一方面他又像一位老謀深算的拳師,巧妙而精心地構筑著新的理論防線。在他看來,全部有關其正義論倫理的有意義的批評,無外乎兩點:其一,在文化多元論和現(xiàn)代民主社會的條件下,作為一種道德理論的正義論如何獲得其普遍有效性?易言之,作為一種倫理學說的正義論能否成為現(xiàn)代多元民主社會的公共理性基礎?其二,《正義論》用以構筑普遍正義倫理的學理方法是否充分合理?前者關乎思想立場,后者涉及論理方法。

1993年春天,人們終于等到了“慢條斯理”的羅爾斯一份完整的答卷:《政治自由主義》。在這部集作者20余年反思成果的演講集中,羅爾斯開篇就坦率承認:“(在《正義論》中)社會契約論傳統(tǒng)被看做道德哲學的一部分,沒有區(qū)分道德哲學與政治哲學?!乙环N普遍范圍的道德正義學說沒有與一種嚴格的政治正義觀念區(qū)別開來。在完備性的哲學學說、道德學說與限于政治領域的諸觀念之間也未做任何對比?!保≒ XVII)社會契約論原本是近代政治哲學家從古羅馬自然契約觀念中開出的一種關于國家起源的解釋理論,其與道德哲學的關系不是從屬性的,而是相互蘊涵的。社會契約論的理論證明需要借助于某種形式的人性假設和道德目的論價值預想,相互間暗含著一種目的--手段式價值蘊涵關系。另一方面,當近代哲學家意識到現(xiàn)代倫理的社會普遍性要求并力圖將之擴展到社會化普遍層面時,社會契約學說又作為一個先定的必要預設而成為社會倫理的理論基礎。但《正義論》因此誤將社會契約論當做道德哲學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用正義倫理作為現(xiàn)代民主社會自由理想的價值表達,有著一種秘而不宣的“社會意識形態(tài)訴求”(norman daniels,milton fisk),這違背了羅爾斯本人所設定的“最低的最大限度”的理論原則,亦即使其正義論獲得最起碼程度的最大社會普遍性的原則。這似乎犯了某種東方傳統(tǒng)倫理的通病:道德的政治化或政治的道德化。然而在現(xiàn)代社會里,文化價值多元化的事實使得任何道德政治一體化的企圖都成為不可接受的,它要求對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做出必要的區(qū)分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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