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我,袁世凱招兵了
袁世凱自當上練兵大臣之后,終于明白在清朝政界只有靠金錢才能辦成事的道理,既然已入了仕途,就要按著這個方法來,于是廣泛結(jié)交朋友,只要是當時政界有大權(quán)有名聲的,袁世凱都和他們相交好。當時的北洋大臣是浙江仁和縣的王文韶。袁世凱到天津的時候,和王文韶的三個兒子及其幕僚都私下里互相聯(lián)絡,并與在天津現(xiàn)任候補道員的官員,也都多義結(jié)金蘭。袁世凱然后開始挑選將領(lǐng),招募人才,并選擇天津小站作為軍隊駐扎訓練的地方。袁世凱一直知道清朝的軍隊存在很多弊病,所以他先改營制,再訂規(guī)則,一切都進行的井井有條。清朝唯獨缺少精通軍事學的人,所以必須借助外國的人才。有些國家聽說清朝在操練新軍,就爭先恐后地和清總理衙門、軍務處溝通,都想來教軍學,以包攬清軍的教練權(quán)??偫硌瞄T沒有人懂得這些道理,就和袁世凱商議。袁世凱諳熟外交,極力陳述用外國人的弊端,力主不用外國人。之后,袁世凱自己請了普魯士的兵目充當總教練,并秘密締結(jié)了雇用契約??偨叹氁∈貭I規(guī),受統(tǒng)將的管轄,如果違抗了命令或者契約,即使期約未滿,也可以隨時將其辭退。所以袁世凱即使用了外國人,但是并不受外國人的挾制。這些事情都說明了袁世凱的過人之處。袁世凱生平的事跡中,訓練新兵是最顯赫的一件,也有很多特色,在這里就不詳細論述了。這里僅摘錄袁世凱招募士兵的規(guī)則,由此來窺探他練兵的獨特之處。袁世凱一向知道清朝軍隊中都是些老弱病殘、濫竽充數(shù)之輩,所以制定了嚴格的招兵條件。他招兵的條件是:
一、年限廿歲至廿五歲;二、力限平托一百斤以外;三、身限官裁尺四尺八寸以上;四、步限每一時行二十里以外;五、取具鄰右保結(jié);六、報名家口住址;七、會吸食洋煙者不收;八、素不安分,犯有事案者不收;九、五官不全,足手軟弱,體質(zhì)多病及有目疾者不收。
清朝綠營軍的舊制是,每一名士兵每月發(fā)放三兩三錢的軍餉,再加上種種克扣,最終發(fā)到士兵手上也就沒有幾個錢了,所以士兵就把這些軍餉看做可有可無的。士兵大都賴在軍營中靠賭博和嫖娼混日子。袁世凱于是決定給士兵發(fā)放優(yōu)厚的軍餉,具體如下:
一、中選待齊以前,發(fā)小口糧每日大錢百文;二、募齊開差后,小口糧每日發(fā)大錢百五十文,頭目二百文,有能粗通文義者,口糧照頭目例;三、到營正頭目,每月餉銀五兩五錢,副頭目五兩,正兵四兩五錢,伙夫三兩五錢,長夫三兩,米價在內(nèi),柴價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