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這次屠殺流傳著各種版本的說法,其中當然也是眾說紛紜。第一種說法聲稱是依據戈登在他最為惱火的時候寫下的記述,在其中,他詳細地列述了李鴻章親手簽署的處死各王的命令,還把蘇州城交給他隨意劫掠。而程將軍此時也以李鴻章的直接代表身份現身,對這份記述作出了證明。毋庸置疑,關于劫掠一事,確信無疑是李鴻章有意為之,因為這種做法不但可以給太平軍造成威懾,同時還可以借別人的力量減輕發(fā)放軍餉給自己帶來的財政負擔。而關于殺害太平天國的投降王的事情,李鴻章對于這種背信棄義的做法必定會給戈登思想上帶來嚴重的影響這一結果,自然是心中清楚得很,這從李鴻章在這個時件發(fā)生后出去躲了一段時間就可以看出在內心深處,他對英國人采取報復手段還是心存恐懼的。事實上,李鴻章的這種恐懼心理一直持續(xù)到戈登帶著怨憤離開部隊。但是他寧愿選擇讓戈登滿懷怨憤,也不愿意選擇讓英國的這支小部隊繼續(xù)屬于帝國的編制。因為他清楚地認識到,針對他的一切過錯,帝國都會毫不猶豫地加以赦免,甚至還會給予他重重的獎賞,獎賞他用最為保險的方式讓帝國擺脫了再次遭受太平軍首領復辟的危險。他也清楚這種背信棄義的殺人方式一定會讓自己在整個事件中作出的成就顯得不那么輝煌耀眼。后來的事實證明李鴻章的頭腦完全清醒,判斷也完全正確。因為戰(zhàn)爭的勝利,李鴻章獲得了帝國給予的賞賜,其數額要遠勝他冒險惹怒戈登所付出的代價,而這一切都為他日后的事業(yè)順利發(fā)展奠定了基礎。
我們可以從英國的權威人士在現場搜集的證據看出,李鴻章對那些投降的首領實行招安之后,就已經確定了對他們的殺戮計劃。在此之前,李鴻章和他們在軍營中見面時的氣氛還相當融洽,李鴻章稱贊他們是“棄暗投明”,甚至許諾將會推薦他們出任朝廷之上的高級領導職務。李鴻章在表達完自己的友善態(tài)度之后就抽身而去,把程將軍留在了營帳。就在他們與程將軍安靜地談話的時候,事先埋伏好的行刑者突然出擊,并把他們碎尸萬段。我們不必懷疑,事實情況正是如此。而就在兩個月之后,戈登在赫德的巧妙斡旋之后,終于平息怒氣,同意重新赴任的時候,李鴻章卻又對這件事情狡猾地篡改了一番。這種篡改寫在一份特別的文告里。在文告中,李鴻章聲稱自己使用的是完全公正的官僚方法,不僅說自己的方法適宜得當,而且還處處表現仁慈和善意。對這個文告的發(fā)布,戈登持有自己的看法,他要求文告的發(fā)布必須以讓公眾知曉真相為目的,也就是讓公眾都知道戈登本人在李鴻章背信棄義地殺害叛黨的過程中沒有參與任何環(huán)節(jié)。文告就這一點進行了完整的說明,與此同時,此舉并不曾影響它對李鴻章的行為進行無辜的辯白,從而令這份文告能夠達到李鴻章要求的“總督的意圖看似與戈登不一致,但事實上,二者卻并無矛盾甚或是完全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