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袁世凱在國民黨和中華民國遭到重創(chuàng)后,傾盡全力致力于推行中央集權化政策,同時利用這一政策重組和加強因時局動蕩而處于混亂不堪狀態(tài)中的財政機構,當然,此舉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當我們分析這個政策的性質及結果時,我們就可以相當清楚地看出,以上說法是正確的,絕對不是空穴來風,是的的確確存在的?;蛟S,李鴻章在政治方面比他處理對外事務更具才能。他清醒地看到,在自己所處的那個時代,財政是進行充足的軍事防御的必要而最基本的準備,只有具備中央權威,財政改組才能得以施行。我們談到在其事業(yè)的某些時期,他曾經(jīng)無奈地偶爾對諸如阿思本艦隊事件此類堅持地方自治的主張予以支持,可是實際上,這只不過是表明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倘若他想要掙脫其所在階級的既得利益,擺脫政府的保守主義施加到他身上的沉重負擔,其難度比讓無論一個多么強大的人躲過不期而至的當頭襲擊要難得多。因為他知道哪些事情必須爭取,哪些事情只能作為權宜之計暫且接受,因此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就如同他處理其他方面的事務那樣,他精明地采取了“樂觀的中庸”這一策略。
為了實現(xiàn)這個外交目的,同時也為了逃避外國大臣的要求并令他們的思維混亂,他思路清晰地維護和使用著中央授權和地方職責;與此同時,他充分認識到中國必須通過行政改革從內部改組并且加強自身的建設,而改革的前提條件就是提高政府在財政方面的權威,并使之形成集權化。無論他的目的是不是和這些相關,為了欺騙歐洲人,同手握大權的慈禧一樣,他在莊嚴的條約里宣稱中央政府有計劃、有能力消滅所有抱怨并啟動所有改革;不過在他偶爾展現(xiàn)出坦白和誠實的一面時,他曾經(jīng)多次對這些外國人坦言,如果每個省仍舊是這樣各自為政,行政、財政以及國家防務改革就不能收到任何實質性成果。同對教育和其他改革的觀點相同,就中國的國內統(tǒng)治來說,他確信在以后的生活里,在面對來自外部的分裂威脅時,只有經(jīng)過錘煉的集權化專制統(tǒng)治才能維護國家統(tǒng)一。實際上,集權化可以使中國人適應已經(jīng)改變的或正在發(fā)生改變的環(huán)境,因此,集權化已經(jīng)是十分必要的手段。1895年,他在簽訂了喪權辱國的《 馬關條約 》回國后,也就是在他的老年時期,他深刻地認識到了這一事實,隨后在發(fā)生于1898年的快速發(fā)展的廣州革命運動,以及發(fā)生于1900年的義和團起義,都進一步證明了這一事實。盡管他認識到這個教訓的時候有些太遲了,然而,作為他的門生、繼承者,同時也是總督和篡奪帝位者的袁世凱來說,他的這些觀點卻為自己帶來了極大的影響。袁世凱堅持不懈地在財政集權化方面努力地奮斗,而且總的來說結果還可以稱得上成功。
不過,在這兩個超越了同代人的人的身上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中沒有一個人試圖通過勸誡的方式,或者通過自身的榜樣力量,去嘗試著在極短的時間內改變民族根深蒂固的性格或習慣。此二人自己的事業(yè)及其行為,表明了他們和祖先在眾多方面都十分相似。他們憑借著聰明與智慧覺察到了地方自治的危險,不過受社會本能和與生俱來的階級偏向的驅動,他們仍舊走上了相同的一條道路。當我們以旁觀者的角度來對中國人的政治經(jīng)濟進行觀察時,我們就會考慮到這些根深蒂固的本性,因為它和我們的思想和行動準則鮮有共同之處,和我們的觀念相去甚遠。但在評估李鴻章的成功與失敗的時候,我們則應盡可能地把他視為特定的不易改變的社會制度的產(chǎn)物并以此對其進行評判。舉例來說,我們之所以要譴責他那些來自階級偏見的頑固本能,其原因就在于這些本能有時候會讓他違背自己對集權化必要性的認識,而國家要改革,必須實行中央集權化,這是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