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法官是一個狡猾的人,等到退庭之后,就秘密地去買許許多多的豬。幾天之后,大家聽說他的采邑的房子被火燒了。這一件事傳播開來,四面八方的民房也都遭了火災(zāi)。在這一帶地方,柴草和豬都大漲其價。保險公司一個個都關(guān)了門。人們造房子,越來越馬虎,大家都怕建筑之學(xué)不久就會失傳了。幸虧有一個圣人出來(像咱們的陸克[4]),他才發(fā)明:燒豬或烤別的肉類都犯不著燒去一座房子,只須用鐵叉叉著燒烤就行。
故事的本身是很美的。妙處不在于波波誤燒茅屋,而在于法官和民眾們都相信必須燒去房子,然后吃得著燒豬。但是我對于它的真實性非常懷疑。藍氏跟著也說事情未必可信,但是我比他更進一步,我根本不相信它是一個中國故事。咱們現(xiàn)在雖然努力歐化,但咱們的遠祖卻未必這樣時髦。燧人氏的時代,中國未必有法庭,更不會有訪員。政治中心也不會在北平。亂石殺人只是西洋歷史上的事,中國太古時代殺人也許有別的花樣。保險公司非但中國古代沒有,現(xiàn)在也還不曾深入民間呢。這些都可說是藍氏隨筆寫來,失于檢點而已。但是,我實在太淺陋了,在中國書中不曾看見過這樣的一個故事。即使是一種手抄本,也該像中國人的話,何至于一個牧豬人稱為火帝,把一個太古時代稱為“廚放”呢?這也許是我譯錯了字。但是,波波畢竟不像中國的古人名。中國上古的人名有雙聲,有疊韻,卻是沒有疊字的。
這個故事之出于虛構(gòu),似是毫無疑義的了。藍氏也許像美國人,喜歡把廣東人看做中國人的典型:廣東人有燒乳豬的事實,因此渲染成為一個故事。我常常這樣想:西洋人可以虛構(gòu)中國的故事,中國人何嘗不可以虛構(gòu)西洋的故事呢?《鏡花緣》就幾乎走上這一條路,可惜它不曾說“君子國”之類就在今日的歐洲,也不曾說是據(jù)一個西文手抄本,由一個懂西文的朋友講給他聽的。
(一九四二年《星期評論》)
[1] Voltaire(1694—1778),今譯作伏爾泰。
[2] 法國文學(xué)家Daudet(1840—1897)。
[3] 英國散文家Charles Laml(1775—1834)。
[4] 英國經(jīng)驗派哲學(xué)家Locke(1632—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