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了獲得幸福,我們必須能夠接納不幸(3)

不與自己對抗,你就會更強大 作者:(美)克里斯托弗·肯·吉莫


人有可能完全被追求快樂和逃避痛苦的本能所控制。我認識一位男子,名叫斯圖爾特,年輕時喜歡以飲酒為樂。他14 歲就開始喝酒,到20 歲時,每天晚上都要喝光一箱啤酒。某天晚上,他在喝酒的時候,突然急性焦慮癥發(fā)作,把他嚇壞了,從此再也不敢喝酒了。啤酒曾經(jīng)是快樂的源泉,現(xiàn)在一夜之間變得可怕起來,因為他把啤酒跟急性焦慮癥聯(lián)系在了一起。之后斯圖爾特再也不敢去做任何有可能觸發(fā)急性焦慮癥的事情,包括他以前除了飲酒以外特別喜歡做的一些事情,像開著卡車繞著鎮(zhèn)子兜風,或者去打打籃球等。他的生活一開始被飲酒帶來的快樂所占據(jù),后來又被急性焦慮癥帶來的恐懼所主導(dǎo);開始他是在追求快樂,最后又在逃避痛苦。顯然,斯圖爾特被頭腦中短暫的狀態(tài)——快樂和痛苦所挾持,成了它們的人質(zhì)。他被那輛追逐快樂的腳踏車死死地卡住,失去了自由,根本無法脫身。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一種新的方法是,改變我們與痛苦和快樂之間的關(guān)系。我們可以退一步,學(xué)會在痛苦的迷霧之中保持鎮(zhèn)靜;我們可以任由快樂自由來去。這就是安寧。

我們甚至可以學(xué)著同時接納痛苦和快樂,并體會它們之間每一絲微妙的變化,讓生命中的每一刻都充實豐滿。這就是歡樂。

學(xué)會怎樣與痛苦相處,對于實現(xiàn)快樂至關(guān)重要。這聽起來可能像是悖論,但是為了獲得幸福,我們必須能夠接納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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