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幸與不幸
從教育部出來,魯迅回到位于宣武門外南半截胡同的紹興會館;獨自一人住著三間房子,他叫它補樹書屋。是寂寞也是心性,他用抄錄古碑帖來打發(fā)時光。天黑了,蚊子多了,踱出居室,搖著蒲扇坐在院里的槐樹下,仰頭從密葉縫里看那一點一點的青天,晚出的槐蟲每每冰涼地落在他的額頭上。
這是一九一七年夏季的一天,魯迅已是三十六歲的中年人了。此時的心境,且看他的自述:
只是我自己的寂寞是不可不驅(qū)除的,因為這于我太痛苦。我于是用了種種法,來麻醉自己的靈魂,使我沉入于國民中,使我回到古代去,后來也親歷或旁觀過幾件更寂寞更悲哀的事,都為我所不愿追懷,甘心使他們和我的腦一同消滅在泥土里的,但我的麻醉法卻也似乎已經(jīng)奏了功,再沒有青年時候的慷慨激昂的意思了。(《吶喊?自序》)
正是在這樣的心境下,一天下午,他的留日時期的好朋友,同為太炎門生的錢玄同來訪,談到夜半時分始離去。兩人有這樣一番對話:
“你抄這些有什么用?”錢玄同翻著魯迅古碑的抄本。
“沒有什么用?!濒斞刚f。
“那么,你抄他是什么意思呢?”
“沒有什么意思?!?/p>
“我想,你可以做點文章……”
這番對話,后來魯迅把它寫在小說集《吶喊》的自序里。接著說,我懂得他的意思了,他們正辦《新青年》,然而那時仿佛不僅沒有人來贊同,并且也還沒有人來反對,我想,他們許是感到寂寞了。
幾番交談之后,魯迅終于答應(yīng)做文章,這便是轉(zhuǎn)年四月間寫的小說《狂人日記》?!皬拇艘院?,便一發(fā)而不可收,每寫些小說模樣的文章,以敷衍朋友們的囑托,積久就有了十余篇”,出了本名為《吶喊》的小說集。
這是魯迅的幸。若沒有《新青年》的創(chuàng)辦,沒有較早參與《新青年》編務(wù)的錢玄同的督促,這位十多年前就雄心勃勃翻譯出版《域外短篇小說集》的老文學青年,會在抄古碑的日子里銷蝕下去。
正是這些短篇小說,奠定了魯迅最初的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