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萊葉入行時,恰逢默片的成熟期。他作為兼職編劇加入北歐公司那年,格里菲斯拍了《豬谷豪俠》,因斯拍了《背信棄義的人》,梅里爾斯拍了《北極征服記》,休斯卓姆和斯蒂勒各自完成了處女作。德萊葉成為導演的1918年,電影界已流派紛呈,劇情片有格里菲斯,喜劇有卓別林,克里斯騰森已經拍出了《復仇之夜》,戴米爾在拍《欺騙》。20世紀20年代,德萊葉進入藝術成熟期,趕上歐洲電影張揚個性的黃金時代,那時好萊塢對海外市場已經虎視眈眈。到1926年,好萊塢的電影理念已經征服了大半個地球,美國電影成為參照標準,不符合其模式的一律視作少數(shù)派和邊緣人。此時,德萊葉的電影就成了格格不入的異數(shù)。
經典好萊塢模式的前提是敘述必須連貫,講故事是個不斷設置問題回答問題的過程,任何疑問必須在故事結束前得到回答,出現(xiàn)在敘述中的任何細節(jié)都必須服務于故事。“一部完美的作品最后不能留下謎團。”[1] 故事是封閉的,有明確的結局,這是電影的目標,也是衡量標準之一。何為故事?那就是一連串因果連鎖反應,最初的因鑄就最終的果。
什么是故事的推力?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角色的心理驅動?!霸陔娪爸?,‘人’控制環(huán)境、制造危機、推動進展,人的動機是最核心最根本的。”[2] 自然或超自然,甚或上帝之手,在角色的感受、欲望、想法面前,統(tǒng)統(tǒng)讓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被概括為:主角備受阻撓后達成心愿。
在這一模式下,時間是連貫的,并和故事的進程高度一致?!袄斡洷3謹⑹铝鲿?。完美的連貫性創(chuàng)造完美的幻象。”[3] 不能作為“因—果”推力一部分的枝節(jié)都要被舍棄,為了強調戲劇化效果,時間帶著加速度,事件發(fā)展的停滯期會很快地跳過,敘事不允許暫停,一切直奔結局而去。
一戰(zhàn)之后,這條主宰了美國電影的法則滲透至歐洲。烏爾班·加德在1919年發(fā)表的一本著作中概述了好萊塢編劇模式:電影是一系列因果串成的連貫、封閉的故事,“如一個圓圈”。[4] 結局不能歸于自然、偶然或命運,必須由主角的意志和行動來終結故事,是“他們的本能、興趣或意愿”[5] 。時序需與事件發(fā)展一致,倒敘則盡可能少用。加德總結的這些,在當時幾乎被視作電影的“圣經”。當他只是編劇時,德萊葉或許本能地遵守這些規(guī)矩。然而當他站到攝影機后,“電影圣經”成了他迫切想擺脫的桎梏。
[1] Henry Albert Phillips: The Photodrama ,第64頁。
[2] A·Van Buren Powell: The Photoplay Synopsis ,第115頁。
[3] Phillips: Photodrama ,第144頁。
[4] Urban Gad: Filmen: Dens Midler og Maal ,第9~31頁。
[5] 同上,第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