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既知理想主義的所言的世界,不是事實世界,且為此世界之根本,則“此世界”與“他世界”之問題自不難解決了。須知,我們的經驗界本身無理想目的可言,經驗雖是具有條理秩序,但此條理秩序本身必不能獨立,即經驗界自始即有待于本體界;所以說道德的基礎雖在于他一世界上,但未嘗可以完全脫離經驗界。若經驗界自始即獨立自在而不倚待于其他,則自然“他世界”入“此世界”勢難得通。顧理想主義并不把經驗界與超經驗界看做各各孤立的,反之,他只認為超經驗界(即行為界)之努力若只是從經驗界上推演出來,或曰建行為界之基礎于經驗上,此殆自取滅亡之義。因為如是,吾人從何而得知經驗告訴我們“理想”乎?更從何而得知一串串事素中有“善”之概念乎?須知經驗只是事實,我們說“應當”是要安置我們的事實,我們怎能說“事實”與“安置事實”是一回事?所以要想把道德基礎置于此世界,這完全是自然主義的樸質的動機,所以我們對于非經驗上的問題,寧置于超越界上。但超越界又是經驗界成立之根本,故理想主義在此,并不困難地把“他”“此”二問題解決了。于是理想主義告訴我們“他”之入于“此”,不是合并的問題,而是表里的問題。我覺得理想主義之分兩個世界的問題,并不勉強。
其次,關于道德進步之問題,我仍覺得此點不是理想主義的缺點。別的且不說,專言康德與格林,我們即可知道理想主義對于道德之進步,實在還遠比自然主義更注重??档掠醒裕何崛宋┓膰?,盡永久和平的義務,此語至格林,即主張吾人之道德,唯努力于公益(Common Good),即是努力擴大現實道德的意義。此完全是欲“德”日日有前進之義。又因道德只是向著善的目標走,吾人若以一生而赴之,則我們汲汲所欲求之善,總必有得;有神之保證,總不會空虛,于是我們所表現的道德事實,必為進步的,即康德所謂吾人總是為欲組成一個“目的王國”(A Kingdom of ends),而以一理想之社會為目標。換言之,即善之要求,總是圖超過現實,即對現實有所加,或曰有所變化。如是乃構成道德根本。觀此我們可知理想主義,何等注重道德進步及理想之實現。我以為言道德之進步,也只能言至此步,即凡道德只能有一最高理想,吾人不斷地實現之,在此總理想下,又因實現之多少,而表現于道德事實上,遂有無限之等級,此等級即是道德之進化,也是道德努力的成績。舉例言之,如遠古道德重在愛家,昔日道德在愛國,今日理想則重在大同世界,此不能不說社會的Solidarity之進步,德之觀念日漸擴大。此進化之理,即包含于善之本身所具有者。至于說道德問題上尚有他意義之進化問題,在理想主義看來,總覺此已不是道德本身問題。何則?因倫理學非是研究道德事實之分門別類者。我們所言道德在事實上有進步,此孰不承認?須知我們治道德問題,乃為道德找根本,尋出善之為善的理由,至于具體的道德事實之進化問題,可由另外的有關學科處理。明乎此而后可知理想主義之不與自然主義爭執(zhí)進步問題,乃別有原因。因為若像自然主義那般急將生物學社會學之知識應用于倫理,此點于我們的道德本身之研究,并沒有若何巨大的幫助。這是因為包含有普遍妥當性之善的觀念,總是由自己意志之立法以實踐之,任道德事實之若何進化,必不能改變。可見倫理問題并不必像自然科學的問題,急需顧及各科學之發(fā)現。
敘述至此,我認為理想主義對道德進步問題,不是理想主義不能解釋,或是他的缺點,實在只是在方法和立場上并不相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