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講的是經(jīng)濟公平,在掙錢、分配、生活方面的公平。其實這方面的公平相對來說還好處理,畢竟錢的度量是具體的,公平的程度可以看得清楚,而社會公平則很難準確度量。比如公民參政議政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只有一個方法能夠達成讓人相對滿意,那就是法制。司法要獨立,生命的權利、財產(chǎn)的權利、發(fā)展的權利必須要得到保護,要讓人有安全感。
我們看到有的國家和地區(qū)媒體上整天吵來吵去,為什么社會還基本穩(wěn)定,沒有什么大的折騰?從媒體上看這些地區(qū)很亂,但這些地區(qū)沒有成立維穩(wěn)部門,也沒有專門的維穩(wěn)經(jīng)費,媒體上的吵恰好是社會公平和正義的一種出口,不平則鳴,大家可以言論自由。如果社會和人們的意見或不滿被壓制著,社會其實更不公平。而社會公平比經(jīng)濟公平重要,為什么呢?按收入差距的絕對比看,美國比中國大。但在美國,你感覺人們對這類事不太鬧騰。后來我看到個研究,說這種情況是由三個原因造成的。
第一,在美國,任何一個人要想成為比爾·蓋茨都是有機會的,沒人攔著你。人們對比爾·蓋茨服氣,是由于比爾·蓋茨的成功不是因為他爹有權有勢,也不是因為哪個官員支持他,而是在機會均等下他依靠自己的能力成功的。由于機會均等造成的差距,人們服氣。
第二,游戲規(guī)則你可以參與制定,也就是說關于財富分配,人們參與了相關規(guī)則的制定,對結果的接受度就高。就像三個人一塊分錢,其中兩人暗中商量給我的比我想要的還多,比如100塊錢決定給我三分之一,但我撒尿回來的工夫你倆都已商量好了,我就會想你倆可能分得更多。但如果我參與了分錢的決策過程,我可能會覺得20塊錢就已滿足,可由于我沒參與,便會覺得不舒服。所以,參與和程序透明很重要。
第三,健全的社會再分配體系會進行調(diào)節(jié),社會再分配體系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再分配體系。人們知道富人的錢反正是要捐基金會的,所以心理平衡。
創(chuàng)造更多的社會公平,增強透明度,會使人們對收入差距的容忍度增大。兩人在黑房子里會有怎樣的行為模式?一個人想先下手為強,另一個人挨一拳后害怕他再打,就想無毒不丈夫,干脆一拳弄死他。一個破壞規(guī)則先下手,一個無毒不丈夫還以過分報復,這就是黑屋子里永遠的游戲模式。透明度增強以后,一個人看另一個人離自己比較遠,沒拿武器,還在朝自己笑,知道對方?jīng)]有惡意,然后兩人開始商量怎么辦,不行開門走人。宋慶齡基金會河南分會涉嫌濫用善款被挖了出來,它之所以能涉嫌濫用善款,都是不透明造成的,挖出來之后就踏實了起來。在中國私募基金會有1200個,為什么沒人深挖私募基金會?為什么現(xiàn)在挖的全是公募基金會?因為公募基金會缺乏透明度。私募基金都是企業(yè)或老板自己弄的,他都捐錢了還貪污什么?這不合邏輯。
我們再來看看法律和獨立的司法制度為什么很重要,為什么能夠保證社會穩(wěn)定,為什么能讓大家滿意和覺得公平。因為法律和獨立的司法制度,最重要的首先是給人們以安全感。生命、財產(chǎn)安全是人第一位的需要,這個安全感要是沒有了,我們就會覺得不公平。比如在臺灣陳水扁被抓后,媒體天天都在報,政府還專門讓媒體去參觀他住的地方。政府司法部門這樣做是要告訴人們,他沒有受虐待,這是他的權利。在沒正式定罪(三審定案)之前,陳水扁在收審期間還寫了兩本書,還能指揮選舉,還可以隨便見記者,這都是公民權利的體現(xiàn)。還有李莊的案子,如果不是公開審判,如果沒有辯護制度,如果沒有現(xiàn)在媒體的輿論環(huán)境,那可能就錯判、枉判了。所以法制首先給予人身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如果賦予所有人,那就是一種公平,公民就會有社會公平的感覺。
過去有些地方對付民營企業(yè),是把企業(yè)家抓起來,查他的稅,最后把他的企業(yè)搞垮,東西收歸國有,比如山西對有些煤礦的處理,對煤老板資產(chǎn)的剝奪,河北鋼鐵企業(yè)的強行合并等,用一種運動的方式搞變相沒收?,F(xiàn)在還有人提議給每個民營企業(yè)強行塞一個國企,永遠不分紅,這不等于把民營的資產(chǎn)剝奪了嗎?我相信,這種提議不會得到施行,但這種揣測本身就是一種不安全和不公平的反映。因此,如果不能用法律的方法保護人身安全、財產(chǎn)安全,那社會公平就很難體現(xiàn)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