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嘔心瀝血:創(chuàng)辦歷史語言研究所(16)

傅斯年傳 作者:馬亮寬


9月11日,他寫信給院長蔡元培,該信全文如下:

午間與適之先生及陳寅恪兄餐,談及八千麻袋檔案,本是馬鄰翼時代由歷史博物館賣出,北大所得,乃一甚小部分,其大部分即此七千麻袋,李盛鐸以萬八千元(按:實為一萬六千元)自羅振玉手中買回,月出三十元租一房以儲之。其中無盡寶藏。蓋明清歷史,私家記載,究竟見聞有限;官書則歷朝改換,全靠不住。政治實情,全在此檔案中也。且明末清初,言多忌諱,官書不信,私人揣測失實。而神、光諸宗時代,御虜諸政,《明史》均闕。以后《明史》改修,《清史》編纂,此為第一種有價值之材料。羅振玉稍整理了兩冊,刊于東方學(xué)會,即為日本、法國學(xué)者所深羨,其價值重大可想也。

去年冬,滿鐵公司將此件訂好買約,以馬叔平(按:馬衡字叔平)諸先生之大鬧而未出境。李盛鐸切欲即賣,且租房漏雨,麻袋受影響,如不再買來保存,恐歸損失。今春叔平先生致函斯年設(shè)法,斯年遂與季(按:指戴季陶)、騮(按:指朱騮先,即朱家驊)兩公商之,云買,而付不出款,遂又有燕京買去之議。昨日適之、寅恪兩先生談,堅謂此事如任其失落,實文化學(xué)術(shù)上之大損失,《明史》、《清史》恐因而擱筆,且亦國家甚不榮譽之事也。

[1] 歐陽哲生主編:《傅斯年全集》第二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3頁。

擬請先生設(shè)法,以大學(xué)院名義買下,送贈中央研究院,為一種Donation(此恐為Donation之誤,意為捐贈品),然后由中央研究院責(zé)成歷史語言研究所整理之。如此,則(一)此一段文物,不致失散,于國有榮。(二)明清歷史得而整理。(三)歷史語言研究所有此一得,聲光頓起,必可吸引學(xué)者來合作,及增加社會上(外國亦然)對之之觀念,此實非浪費不急之事也。先生雖辭去大學(xué)院,然大學(xué)院結(jié)束事務(wù),尚有杏佛先生負(fù)責(zé),容可布置出此款項,以成此大善事,望先生與杏佛先生切實商之。此舉關(guān)系至深且巨也。至費用,因李盛鐸索原價一萬八千元,加以房租,共在兩萬以內(nèi),至多如此。叔平先生前云可減,容可辦到耳。[1]

蔡元培收到傅斯年的信以后,便致函楊杏佛,商議購買事宜。1928年12月,史語所派員至北平,由馬衡介紹,找李盛鐸洽談,后又由陳寅恪、李宗侗出面辦理。1929年3月,陳寅恪致信傅斯年,說已向李盛鐸預(yù)付定金,并說由羅振玉清理印出之史料乃其中之極少數(shù),其余并未開包。最后,中央研究院買下了這批檔案,交由史語所進行整理。

清季以來,這批檔案數(shù)易其主,輾轉(zhuǎn)搬運,潮濕腐爛、鼠嚙蟲蛀,損失相當(dāng)嚴(yán)重。一般官僚政客,乘檢視之機,將珍貴案卷攫為己有,加上紙店主人挑選出售,羅、李收藏時各有留取。歷史語言研究所運進時,計稱得存于天津之檔案6萬余斤,存于北平的部分大約與之相當(dāng),總計約12萬~13萬斤,較原來已少了2萬余斤。

1929年春,史語所遷至北平后,傅斯年當(dāng)即決定將存于天津的那部分檔案運回北平,與原存北平者合并一處進行整理。他選定了屬于歷史博物館的午門樓為存放整理處。7月,教育部出面將此房舍撥給中央研究院,委托歷史語言研究所管理使用。傅斯年即派人操持維修午門東西廊房,作為工作室,同時購進了整理用具。8、9月間,平津兩地檔案陸續(xù)運至。9月,傅斯年籌劃組織了“歷史語言研究所明清史料編刊會”,他與陳寅恪、朱希祖、陳垣、徐中舒5人為編刊委員。陳寅恪博學(xué)多識,精通滿蒙文字,長于文史考證,當(dāng)時雖已出任史語所歷史組主任,但仍在清華、北大兼課,陳乃學(xué)問大家,組織領(lǐng)導(dǎo),非其所長,故歷史組之事務(wù),包括檔案整理之規(guī)劃,多由傅斯年包辦。朱希祖是北京大學(xué)的教授,傅斯年的老師,他曾用心采輯明季史事,參加過北大所接收的清內(nèi)閣檔案的整理,在這方面很有經(jīng)驗。陳垣當(dāng)時是故宮博物院理事,掌文獻部,曾領(lǐng)導(dǎo)、規(guī)劃清宮檔案的分類整理,是這方面的專家。他擬定的《整理檔案八法》,即分類、分年、分部、分省、分人、分事、摘由、編目,為這次檔案整理者所依從。他們?nèi)嗣麨榫庉嬑瘑T,實乃傅斯年所聘之高級顧問,檔案收藏、整理、刊布之大旨方略,悉出其一人之胸臆,而具體之業(yè)務(wù)活動則多由徐中舒負(fù)責(zé)。

9月底,史語所將招聘來的20多名檔案整理人員分成6個小組,整理工作全面展開。至1930年7月,這批檔案已清理出十之七八,其余部分均已破爛不堪,不少是片紙只字,無法連貫,整理起來十分困難。他們把這些未經(jīng)整理的檔案重新裝入麻袋,打算日后再作處理。

[1] 歐陽哲生主編:《傅斯年全集》第7卷,第70~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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