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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jié):決定談判成敗的關鍵力量(1)

談判無處不在 作者:(美)赫布·科恩


第4章 決定談判成敗的關鍵力量

在前面的部分中,我曾將力量定義為解決、處理問題的能力。我們也可以認為是控制他人行為、控制事件進展以及駕馭形勢的能力。從這一點來說,力量沒有好壞之分,也沒有道德不道德的嫌疑,沒有宗教色彩,更沒有立場傾向,它完全是一個中性的詞語。

力量還是使你從一地移動到另一地的一種方式。比如說,你現(xiàn)在停留在甲地(也可以認為是你現(xiàn)在所處的一種局面),想要到乙地(也可以認為是你的目標、目的或者是目的地),那么力量可以讓你從甲地移動到乙地。力量可以使你改變現(xiàn)狀去到達目標的彼岸。

力量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又是一個具有讓人不快的內(nèi)涵的概念。為什么?因為它暗含著主仆的關系,由一方支配著另一方,而從生活的現(xiàn)狀中我們無法清晰地把握這種主仆關系。知識分子們通常對力量一詞感到不滿,這里面大概有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他們不喜歡訴諸力量的途徑。力量的使用往往含有一種可操縱的、強制的或是可支配的手段,這也就是說力量經(jīng)常被一方掌控,而不是單獨地施加力量。因此,力量常常為惡勢力所利用,有時甚至被濫用,往往帶來嚴重的后果。

第二,他們對使用力量達到的目標產(chǎn)生質(zhì)疑。如果想要達成的目標被認為是腐敗性質(zhì)或者是剝削性質(zhì)的,那么不論對力量的使用多么有效,其結(jié)果也是人們無法接受的。

除了這兩個原因之外,我想應該不會有別的方面的原因反對力量的使用。力量永遠不能成為追求權勢的工具,而應該是幫助你從甲地移到乙地的一種動力。如果我們從使用力量所要達到的目的進行分析,那么力量的使用可能會結(jié)出甜美的果實,同時也可能結(jié)出苦澀的果實。但是從本質(zhì)上說,力量只不過是達成目的所必需的類似于風、電的自然的中性的外力。這種邏輯非常簡單,我們不能因為有人受過電擊,就說電是有害的東西??諝猓墙M成風的元素,不能因為它有時會以臺風的形式出現(xiàn),就“談風變色”。我們需要空氣中的氧氣,沒有它,人類就無法生存。我們需要力量來保護自己,使我們獲得能夠支配自己生活的感覺或者能力。

力量的來源是無窮無盡的,因此,我們可以用它來使自己得到想要的東西,可以用它來使我們過上自己心中期待的生活。

也許你會遇到不公正的事情,不論是你自己遭遇到還是你看到別人遇到,那么你需要使用某種力量來維持正義。但是如果不具備這種力量,那么,你就會感到無能為力。

在今天的社會中,如果有人總是覺得自己差人一等,無法擺脫自卑的困擾,那么對于整個社會來說都是一大不幸。那些“低能之人”被人們視為燙手的山芋,經(jīng)常被拋來拋去,換句話說,其他的人需要花額外的精力去照顧他們。更有甚者,他們會逐漸成為一個嚴重缺乏自信的弱勢群體,在一種惡性循環(huán)下喪失了學習能力,連獨立生活也會成為問題。這種傾向已經(jīng)成為當今世界的一個普遍問題,其中某些癥狀正在引起生產(chǎn)力的衰退和暴力的增長。

利尼特的悲劇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她曾試圖行刺福特總統(tǒng)。被捕后她解釋說:“當周圍的人把你當做孩子看待,對你的言行熟視無睹,那么你必須做一些引人注目的事情。”

利尼特的所作所為是由精神錯亂引起的自我毀滅的結(jié)果。她為自己的行為所作的解釋完全不符合人類的倫理道德、行為規(guī)范,她完全忘記了用正當合法的方式呼喚大家的覺醒。她并不明白不論是出于什么目的,犯罪永遠是令人唾棄的行為。

力量從本質(zhì)上說是一個中性的東西。它更像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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