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學(xué)而》中的行政精神(21)

論語中的行政精神 作者:冀名峰


[1.13]有子日:“信近于義,言可復(fù)也;恭近于禮,遠(yuǎn)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o"信近于義,言可復(fù)也:信,符合道義,才可以踐行。近,“附著”的意思?!把钥蓮?fù)”,指承諾或說出的話可以兌現(xiàn)。復(fù),“踐言”的意思。

恭近于禮,遠(yuǎn)恥辱也:恭敬只有合禮,才不會招致侮辱。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這句的解釋爭議很大?,F(xiàn)列舉幾種流行解法供參f  ^閱:其一,“遇有所因依時,必先擇其可親者,亦可依若宗主了”(錢穆《論語新解滲);其二,“依靠關(guān)系深的人,也就可靠了”(楊伯峻《論語譯注》);其三,“施恩于人,而不失去原有的愛心,也就值得尊敬了”(傅佩榮《傅佩榮解讀論語》,他認(rèn)為古代“因”與“恩”可以通用,所以解“因”為“恩”);其四,“‘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因就是動機(jī),中國文化:親親、仁民、愛物。‘因不失其親’,意思是人絕對無私是做不到的”(南懷瑾《論語別裁》);等等。本書認(rèn)為,此句中“信”、“義”、“恭”、“禮”、“因”、“親”都是同等層次的道德和行為規(guī)范。有子講話,不應(yīng)由信、義、恭、禮等道德層次一下子墮落到“依靠要親近的人和關(guān)系深厚的人”這個層次,還“可靠了”。傅佩榮解為“施恩時不失愛心”,似也不妥,施恩就是因為有愛。南懷瑾解“因”為“動機(jī)”,“動機(jī)”為“因”之后起之義,恐亦不妥?!白冢鹨?,祖廟也”

(《說文解字》)。何為“因”?《說文解字》解為“依靠”;何為“宗”?何為“其親”?這是理解這句話的關(guān)鍵?;叵胍幌卤酒?章,子日:“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jǐn)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xué)文。”所以儒家講的是“以仁為親”,“其親”,就是“仁”。那么,這句里“因”是什么意思?就是“言行之所據(jù)”?!白凇笔鞘裁匆馑迹烤褪菓?yīng)奉為神主牌地位,也就是應(yīng)將“其親”——“仁”奉為“言行之所本”、言行的最高道德準(zhǔn)則。

有子說:“信,符合道義,才可以踐行信;恭敬,符合禮的規(guī)范,才不會招致侮辱;言行之所依,要符合仁的要求,這可以作為言行的最高準(zhǔn)則了。”

講誠信,對敵人也講誠信,出賣同志,就成了叛徒了。對朋友講誠信,去干違+法違紀(jì)的事,就損害國家利益了。所以,“義”是調(diào)節(jié)和指導(dǎo)“信”的根本準(zhǔn)則。前面已討論過,為大義,可以失小信,就是這個道理。(參見[ 1.4l章解讀)《陽貨》篇提出“恭則不侮n[17.6],恭到什么程度就不辱了呢?本處給出答案:“恭近于齊L,遠(yuǎn)恥辱也”。恭是什么?就是降低自己的姿態(tài),敬重別人。這也不是無原則的。

“恭”到什么程度?“禮”所要求的程度。否則,越是謙卑,就越得不到尊重,就會帶來恥辱。所以敬人有度,過敬則濫。“恭而無禮則勞”[8.2],自己很累,別人也很~累。敬人也要保持自尊。對上級對同事要恭敬,但也不是恭敬到不講原則。言行的最高準(zhǔn)則就是“仁”。大的方面說,為國家為民族為社會,就是“仁”;小的方面說,有愛心,泛愛眾,也是“仁”。仁有一種忘我的精神,不自私。當(dāng)然也不是沒有任何私利,儒學(xué)強(qiáng)調(diào)對家庭的責(zé)任,對朋友的責(zé)任,對愛人的責(zé)任,這都需要占有一定的私利才能予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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