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鋼琴聽得更多,因為露絲愛彈。我記得最早的時候,她彈的是一架放在客廳里的腳踏式風(fēng)琴,也可能是簧風(fēng)琴。后來她買了一架小鋼琴。露絲也愛唱歌,大多唱的是流行歌曲,比如老牌女歌手格萊西·菲爾德(Gracie Fields)的熱門金曲《時辰已到》(Now Is the Hour)、愛爾蘭男高音歌手約瑟夫·洛克(Joseph Locke)的《伴你同行》(I Walk Beside You)、《愿上帝保佑這個家》(Bless This House)等等。洛克的歌在我家非常受歡迎,他也是第一個用嗓音征服了我的歌手。說到唱歌,我的初試啼聲是在去往臥室的樓梯上,我發(fā)現(xiàn)在這個地方唱歌會有回聲。我曾經(jīng)坐在那兒唱當(dāng)時的歌曲,大部分是流行的民謠,并想象自己正在錄音棚里錄歌。
我一部分良好的音樂基因繼承自外祖母露絲的家族。她的父親米切爾雖是個酒色之徒,卻也熱愛音樂。他拉得一手漂亮的手風(fēng)琴和小提琴,曾經(jīng)和本地一個名叫杰克·湯謝德的街頭藝人一起四處賣藝。湯謝德演奏吉他和打擊樂器,杰克則拉手風(fēng)琴和小提琴,兩人一起表演傳統(tǒng)音樂。米切爾住在紐瓦克巷,離我家不遠。他在村里的地位舉足輕重,尤其是在農(nóng)忙季節(jié)前后,因為他有一輛牽引機車。他的脾氣有點怪,也不太和善。在我印象中,他經(jīng)常坐在扶手椅上拉小提琴,而且總是醉醺醺的。
和斯坦斯菲爾德的工廠一樣,學(xué)小提琴這件事也象是狄更斯筆下描寫過的。我們有段時間和他見得很勤,我發(fā)現(xiàn)拉小提琴對他來說就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和簡單。在老看著他拉小提琴后,我也有了學(xué)拉的念頭,于是讓家人給我弄了一把舊的小提琴。當(dāng)時我以為只需要看看聽聽就能學(xué)好了,可事情完全不是我想象中那么簡單。只有十歲的我根本就耐不下性子好好練習(xí),在折騰了一段時間后,還是只能讓小提琴發(fā)出一些吱吱嘎嘎的刺耳噪音。我壓根掌握不了這種樂器的特性,于是就半途而廢了。小提琴也成了繼豎笛后我學(xué)習(xí)的第二種樂器。
我小的時候,舅舅阿德里安跟我們住在一起。他難以置信地有趣,對我的生活影響特別大。小時候我一直以為他是我的哥哥,在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明白了他其實是我舅舅后,我還是把他當(dāng)作我的哥哥看待。他對時尚著迷,癡迷賽車,有好幾輛福特“柯蒂那”。他的車通常是雙色,諸如桃紅色和奶油色之類的顏色,里面裝飾有真皮或仿豹紋皮座椅墊套,還擺放著吉祥物。舅舅不在瞎搗鼓這些車,改善它們的外觀或提高性能;就在開著它們飛馳和撞壞它們的路上。舅舅是個無神論者,還是個科幻小說迷。在他的房間里有好多好玩的東東,科幻小說家伊薩克·阿西莫夫(Isaac Asomov)和黑色幽默作家科特·馮內(nèi)古特(Kurt Vonnegut)的平裝書也是隨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