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狀況是,存在于你生命中所有事物都是互為表里的,渴望和畏懼、厭惡和珍惜,想要去追求的正是想要逃避的。它們像光線和陰影般成對糾纏著,在你的內(nèi)在移動。當(dāng)一個陰影減弱到消失無蹤時,余下的光線會變成另一道光線的陰影。
——卡里爾·紀(jì)伯倫(Kahlil Gibran) 能量無法被創(chuàng)造或被毀壞,只有從一個形式改變到另一個形式。我們的欲望,據(jù)說跟我們的“生命能量”是相同的。當(dāng)我們脫離生命能量時,其實它并沒有消失,而是被改變成不同的形式。當(dāng)我們摒棄自我的某些面向時,我們就把它們貶抑到無意識或是“陰影”中去了。例如,一個人也許會相信說,他們最好不要太武斷,而把這個武斷的品質(zhì)推入背景。他們把“武斷”擱置在陰影中,可能在表面上顯得溫順。
理論學(xué)家已經(jīng)假設(shè)潛意識/陰影是一處“藏匿的地方”,一些我們尚未察覺的自我面向就藏匿在這個地方??稀ね柌↘en Wilber)提到無意識是“意識的某些面向,但因為一些原因而不能完全被感知為一個有意識的對象”。我們鍛煉自己選擇性地不去注意自己意識的某些面向。
真實的欲望——與生俱來的深沉心靈的原動力——想要被表達(dá)出來,但我們不允許它被表達(dá)出來,取而代之的是將欲望推進(jìn)無意識中并把它留在那里。但我們的欲望仍然伸手渴望能被表達(dá)出來,即使我們把它“貯藏”在這個黑暗又隱匿的地方。奇妙的是,這意味著即使在陰影中也存在著壓力——一個被扭曲和晦暗版本的熱情。
這些被保持在陰影中的能量,本身也需要能量。我們消耗能量來抓住這些陰影中的能量,到最后是會筋疲力竭的。被我們藏匿的熱情具有巨大的能量,并且這些能量絕對是值得探索、了解、揭露和釋放的。如果這樣做的話,就是再一次地邀請我們真實熱情的盛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