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8 賣場對商品的定價原則(2)

大賣場商品管理實務(wù)手冊 作者:黃靜


3.心理效果原則

中國人素來不喜歡“4”(“死”諧音),尤其是尾數(shù),因此定價時應(yīng)避免定出14元、24元、37.4元之類尾數(shù)為“4”的價格。采購人員應(yīng)多定出一些尾數(shù)為“6”、“8”或“9”等的吉利數(shù),如37.6元、38.8 元、69.9元等。尾數(shù)也應(yīng)避免定出“1”、“2”、“3”、“4”、“5”等,例如,35元可定為34.9元,71元可定為70.8元或69.9元?!?”比較中性,問題不大。

個位數(shù)的單價,最好加上兩位小數(shù),例如3.69元。十位數(shù)的單價,最好加上一位小數(shù),例如79.8元。三位數(shù)以上的價格不必添上小數(shù)點,例如,579元不必定為578.9元。因為0.1元的差異僅為579元的0.02%而已,另外574還不如定為578,假設(shè)競爭對手的定價高過578的話。

4.商品生命周期原則

每一個商品都會經(jīng)歷五個生命周期,即萌芽期、成長期、成熟期、飽和期和衰退期。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里,由于其制造成本、營銷費用及流通利潤均大不相同。因此,采購人員必須了解定價商品的生命周期階段,采取不同的定價原則。一般而言,萌芽期的商品定價最高,毛利率也最高,但銷售量很少;成長期價格稍低,但銷售量稍高;成熟期價格再低一點,銷售量激增;飽和期及衰退期價格最低,銷售量減少很多,甚至滯銷,幾乎無利可圖,此時采購人員應(yīng)考慮將此商品淘汰出局。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