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意識與業(yè)力之凈化(1)

清心九書2 作者:鄭石巖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唯識三十頌》

說明:

以因緣的現象來研察“自我”的性質,

會發(fā)現它不斷受意識和業(yè)力所牽引,

表現出種種我相的變化,

造成情緒、情感和欲望表現出各種行為。

牽引自我變化的動力就是:

潛意識中含藏業(yè)力遷流不息的阿賴耶識、

價值取舍分辨挑剔的末那識、

和知性歸納思考的了別境識。

一個人的精神生活狀況及生活適應能力,都決定于他的意識活動。唯識家認為意識的活動就是一個人生活的全部寫照,所以說“萬法唯識”。除了識的變化之外,沒有什么本有的人性可言。因此意識如果流轉成我執(zhí),把我相當做實在,執(zhí)迷其中,成為自我中心的意識觀念和價值取向,就會產生許多煩惱。這些煩惱包括貪婪、瞋怒、看不開(癡)、自大(慢)、猜疑、嫉妬、小氣、空虛、懊悔等等,而造成心理壓力、緊張、焦慮等現象。它障礙了身心的健康,影響精神生活,妨礙心智的成長,這就是唯識學上所謂的煩惱障。

另一方面,如果意識所吸收的生活經驗,經過歸納成為知識、道德、價值理念、智能等等,把這些東西視為絕對的真理,產生法執(zhí),而導致排斥新知的頑固知見,變成抗拒學習的態(tài)度,反而障礙了智慧的開展,在唯識論上稱它叫所知障。

人類如果想要生活得快樂愜意,自由無礙,就必須排除由我執(zhí)所引起的煩惱障;如果想使自己的智慧不斷增長,就必須伏斷所知障。而這兩個障礙,都受我相的干擾。因此,.如何從我相之中解脫開來,發(fā)現真我,成為佛法上非常重要的課題。唐朝玄奘大師所述《成唯識論》開宗明義的大義是:

由于我執(zhí)和法執(zhí)才產生煩惱障和所知障,

若能證入空的妙義,

障礙自然能夠破除。

破除兩種障礙可以得到兩個珍貴的碩果;

藉著伏斷煩惱而得解脫自在,

藉著破除對知識的執(zhí)著得大菩提。

以上所說的煩惱障和所知障,都是我相流轉出來的意識作用。通常意識的作用可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由外在環(huán)境的刺激所作的反應,它是透過我們的感覺器官所輸送的資訊,經過整理之后所產生的意識。另一方面是由內識自己所引發(fā)的意識。人就是生活在那未曾中斷的意識流之中;有時我們感到快樂,有時感到悲哀,時而有絕望,時而有理想,忽而想到善惡,忽而想到是非,有時傾向執(zhí)著于有為的造作,有時傾向于無為的自然無思。于是意識的流轉像是一條河流一樣,不斷地向著未來流去,而煩惱障就像是洶涌的激浪,所知障就像淤塞河床的淤泥,以至于河水不能導向正常的流向。

現在我們要來討論煩惱障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它給我們帶來的心理生活現象是什么,如何才能解脫這些煩惱障,得到玄奘大師所謂的“滿分清凈”“利樂諸有情”,而過大自在的精神生活。

煩惱障——了別和思量兩種意識所產生的困擾

我們的生活是內在的意識和外在環(huán)境互動的作用。環(huán)境的種種刺激經過我們感官的處理,歸納成許多訊息,這些訊息經過意識的作用而分類、歸納,產生了經驗;它包含了知識、情感和情緒,這些內容又成為意識的一部分。因此,意識的范疇與日俱增,它的作用也愈精細復雜,而主宰煩惱障的情緒也就愈來愈多變。

人類透過認知的作用,來處理事事物物。認知雖然是一種智能的作用,但是在認知的同時,必然連帶牽動了情緒的意識活動,于是認知受其左右,所收到的資訊失去正確性,甚至發(fā)生了扭曲。這時根據不正確的資訊來處理事物,自然得不到中肯的回應而產生煩惱,它再度產生情緒化,又一次儲存在自己的意識里。來來回回的重復,是造成焦慮和心理疾病及不良反應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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