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佛經(jīng)的翻譯方式(3)

翻譯的基本知識 作者:錢歌川


波頗的助手慧頤,為文筆知名之士,玄奘助手負責證義的靈潤,未進譯場前已是一個精通義理,善于講經(jīng)的人了。他能“問難深微”,遇上已譯經(jīng)文“詞理有礙,格言正之”,而為“眾所詳準”。玄奘另一位證義助手道因,也是了不起的人,因玄奘“每有難文”,不易譯出的,必找道因“同加參酌”。從前老早就有了的“筆受”,后來更分出“綴文”和“潤文”兩方面,因為窮一人的精力綜理全部譯文,未免過勞,于是漸增筆受人數(shù)。唐貞觀二十一年,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時,“承義筆受”的有八人,“受旨綴文”的又有八人,到了顯慶元年,玄奘的譯場中又增加“潤文官”一個職位。這是唐高宗應玄奘的要求,下敕命于志寧、來濟、許敬宗、薛元超、李義府、杜正倫六位文臣,給新譯的佛經(jīng)“時為看閱,有不穩(wěn)便處,即隨事潤色”。負責綴文的道宣,撰有《續(xù)高僧傳》、《大唐內(nèi)典錄》、《廣弘明集》等書,他本身又是律宗的祖師。由此可見,譯場的人數(shù)雖然減少,但參與的人各具專長,使譯場成了專家的集會所了。

潤文官大都是敕派,但也有自己請求的,如《大寶積經(jīng)》進行翻譯時,中書侍郎崔湜走到翻經(jīng)院,見在場的人皆一時之選,不禁有“清流盡在此矣”之嘆,于是上奏要求加入潤色。崔湜自動參加譯經(jīng)的原因,是因為他覺得譯場中人不論僧俗,都是飽學之士,無異是一個學術(shù)集會,他參加進來,在翻譯工作之余,便有機會和他們切磋琢磨,以增進自己的學術(shù)修養(yǎng)。由這故事,便可見譯場的學術(shù)空氣是何等的濃厚。

現(xiàn)在我們再來看看譯場助手的分工情形。東晉南北朝時是沒有“證義”的,那時譯場中負實際責任的是“傳語”和“筆受”,正所謂“義之得失由乎譯人,辭之文質(zhì)系乎執(zhí)筆”,即傳語負責意義,筆受負責辭藻,故筆受之選以文學修養(yǎng)為首屈一指,懂不懂梵文倒無所謂。

北宋初年建筑的一所譯經(jīng)院,內(nèi)分三堂:中堂為譯經(jīng)的所在,東序是為潤文用的,西序是為證義用的。證義一門又分出許多新職,故有所謂“分職證義”,及“證義正員”等名義。其實,早在玄奘的譯場中,證義中已分出的部門,便有“字學”及“證梵語梵文”。“字學”又叫“正字”,專審查譯文用字的得失,屬于中國音義訓詁學的范疇?!白C梵語梵文”又簡稱“證文”,專審查梵文原本的字音字義,是屬于印度聲明學的范疇。上面提到的崔湜,就曾做潤文官兼“正字”,如《開元釋敎錄》卷九《義凈傳》上便提到義凈的助手中,有“兵部侍郎崔湜,給事盧粲等潤文正字”。到這時“正字”已由潤文官兼任,有時索性取消了,但專管原文方面的“證梵語梵文”,卻另行發(fā)展為好幾種新職了。

第一種是“證譯語”,首見于武則天時菩提流志的譯場中,由一位出生和落發(fā)都在中國的印度籍僧人慧智擔任此職,專審聽他們的漢語口譯有無錯傳主譯的話。后來唐中宗時華人義凈的譯場中也設置得有這一職位,仍由外國居士擔任。

第二種叫“證梵義”,武則天時義凈譯場中設置,職責為“明西義得失,貴令華語不失梵義”。

第三種叫“讀梵本”,是義凈時置,他本人梵文雖好,但要讀誦得聲調(diào)正確,仍以印度人為佳。

第四種叫“證梵本”,也是義凈所設置的。這是為考證梵文原文的內(nèi)容,注意梵文形式的表達,遇上原文有講不清楚的地方,要能夠加以解釋,使原文意思能正確地表現(xiàn)出來,不致有誤。

從這四種新職來看,翻譯工作較玄奘時更有了進展,人們已體會到翻譯以理解原文為第一要義,故不特把證義再細分為若干部門,且聘外國人為助,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到了唐德宗貞元年間,“證義”工作又有了新的進展,如不空譯場中有“證義”十一人,另有“??薄比?,“檢?!币蝗恕0闳糇g場中的“檢勘”和“詳定”,只是名義上的改變而已。北宋譯場完全承襲唐代舊規(guī),分工方面再沒有什么新的發(fā)展了。

(本章取材《現(xiàn)代雜志》三卷二、三期曹仕邦著《關(guān)于佛教的譯場》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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