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xiàn)在的意義來說,社會結構涉及社會各階級的組成、作用和相互關系。由于社會結構變化緩慢,很難認為它和某個特定時期相一致。然而,一般說來,由于商業(yè)革命的結果,由于人口的增長和貨幣價值的降低,廣義上的歐洲各階級,所具有的各種形式一直保持到19和20世紀工業(yè)時代止。這些階級指的是地主貴族,農民或眾多的農業(yè)勞動者,各式各樣的中產階級,以及城市貧民。
在16世紀價格上漲的各種產品中,農產品價格是漲得最兇的。任何出售農產品的人都能獲得好處。受益者包括一部分農民,他們擁有小塊土地,要向莊園主交納一筆按14世紀、甚至是13世紀古老價值計算的固定數(shù)量的貨幣。由于16世紀物價騰貴,這類農民實際上支付給地主的貨幣要比過去少得多。然而,農村中的其他勞動者不是沒有自己的土地,就是其生產僅能糊口而拿不出東西在市場上出售。這類農民和依賴工資的雇工的境況迅速惡化。農村生活比中世紀時更不平等。在英國,一個介于小地主鄉(xiāng)紳和農村貧民之間的小土地所有者階級(”自耕農“)發(fā)展起來。在歐洲大陸,至少在法國、德國西部和尼德蘭,有些農民(如同英國的小土地所有者一樣),獲得了更可靠的財產所有權。但是,在英國和大陸,大量沒有財產的農村勞動者依舊處在貧困之中。
地租由于農產品價格的上漲而提高了,通貨膨脹和人口增長又使城市房屋的租金上漲。這些變化有利于不動產(例如土地和房屋)的所有者,但對前封建領主內部的影響是復雜的。如果一個人的曾祖父早年把土地出租,收取固定的貨幣金額地租,他的收入實際上是下降了的。但是那些從佃戶那里接受實物地租(如若干蒲式耳小麥或大麥)的人,或自己經(jīng)營地產者,就能按現(xiàn)價出售他們的實際農產品,從而增加自己的貨幣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