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照辦了,付完錢后,那個先生在惠靈頓廣場和波萊特大街的拐角處下了車,然后沿著波萊特大街向前走。車夫又把車開回了城里。到這里,所有的線索終止了,但是毫無疑問,我們的讀者會認為,這個穿短裝的在圣吉爾達大街從羅伊斯頓的車上下來的先生,和那個上了另一輛車,再從波萊特大街下車的先生是同一個人。死者不可能掙扎過,因為如果車上發(fā)生了什么,羅伊斯頓肯定能聽到動靜。所以我們推測,死者酩酊大醉,不能做任何抵抗。另一個人,看到這個機會,用浸滿氯仿的手絹捂住了被害人的嘴。之后也許經過幾番無效的掙扎,死者可能死于吸入的氯仿。穿短裝的男人,從他上車前的行為看,好像認識死者,雖然他認出對方后走開又返回的情況表明他對死者的態(tài)度總體來說不是友好的。
在知道兇手好像是故意殺人后,調查工作的困難在于從何著手。死者不知是何人,這個假定的兇手已經逃走。如果沒有人來認領,尸體不可能保存很長時間。雖然不是倫敦或者巴黎,墨爾本畢竟也是個大城市,一個人可以消失在人群中,從此不再被提起。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查明死者的身份,接下來,當然是找到罪犯。最重要的是清除籠罩在案件上空的疑云,不只是為了正義,也是為了公眾的安全--這起謀殺案發(fā)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而且是在大街上。想到犯下如此罪行的兇手將成為漏網之魚,他可能走到我們中間,也許他正準備實施下一起謀殺,這些都令最堅強的神經為之顫抖。朱保高比的一篇名為《公共馬車的秘密》的故事和這個謀殺案很類似。但是我懷疑作者是否有足夠的膽量寫一篇發(fā)生在雙輪馬車上的謀殺案。這對于我們的一些偵探來說是個成名的大好機會。我們確信他們會盡最大努力追蹤這個怯懦、畏縮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