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可能?”
“他跟誰成親?”
“一個日本女人。”
“日本女人?更不可能。他一個中國人怎么能跟日本女人成親?”
“有人親眼看見他抱著一個孩子在散步,身邊還有一個日本女人?!?/p>
“孩子?他不但成親了,而且還生了孩子?不可能?!?/p>
魯瑞嘴上咬定不可能,心里卻犯嘀咕。是啊,她怎么敢肯定不是呢。如果是傳說,那還好說;如果是真的,我們魯家可就要背負(fù)不義之名,丟盡了臉面,日后還怎么在這地面上待?有了毀婚的前科留下了案底,我還有兩個兒子呢,將來誰還敢上門說媒提親。這渾小子,這臭小子,害死你媽我了!
等等等等。就算那是真的,也犯不著毀婚啊。娶一個是娶,娶兩個也是娶,男人三妻四妾又何妨。誰大誰小不是問題,只要不退了安姑娘不沾毀婚之惡名,怎么樣都好。換句話說,無論如何,那親,還是可以成的-只要想法兒把兒子弄回來,按下他的頭,壓彎他的膝,讓他磕頭三拜。齊活兒啦!
就這么干!
魯瑞一邊兒雇來裝修隊將房屋進行大規(guī)模改造和裝修,精心布置出了一間新房。裝修錢哪兒來?好辦,典掉一部分房子;一邊兒給魯迅寫信打電報。信和電報的內(nèi)容只有一個:老母病危,速返。
單純又孝順的魯迅哪知老媽會跟他來這一手,接了信和電報心急如焚,沒多考慮就打點行裝車啊船的趕回了家。一張早就張開的大網(wǎng),一下子把他兜頭網(wǎng)住。他落入了親愛的媽為他設(shè)下的圈套。
當(dāng)?shù)氐幕槎Y一般都放在冬天。魯迅的婚禮罕見地被放在了大熱天。魯瑞很聰明地利用了魯迅的暑假-她的謊言編織在魯迅放假的時候,她知道這樣更容易誆兒子回家。沒理由拒絕了吧。
熱熱的天。魯迅冒著熱熱的汗回到熱熱的家,看到的不是老媽冷冷的病而是熱熱的喜悅。他身上熱熱的汗一下子變得冷冷的。他原本對母親身體熱熱的焦慮轉(zhuǎn)而成為對母親生命不息包辦不止行為冷冷的憤恨。
這又是一次機會!一次抗?fàn)幍臋C會-婚禮前任何時候都是機會。如果這時魯迅和母親作堅決的斗爭,誓死反抗,鬧,大鬧,狂鬧,鬧他個天翻地覆天旋地轉(zhuǎn),鬧他個雞犬不寧人仰馬翻,那么,是不是就不會有后來的不幸呢(他自己不幸,朱安更可憐)?
“扼殺在搖籃里”這句話,真的是真理。
像上次一樣,魯迅還是什么也沒做-他沒來得及,他媽先下了手,把他拽到屋里跟他促膝談了一次話。那個話,談得很長很長。談什么呢?或許,她從魯家家世、朱家家世及魯家和朱家的關(guān)系談起,談到朱安的為人,談到她們這對準(zhǔn)婆媳這幾年的相處,談到朱安如何照顧她她如何疼愛朱安,談到退婚行為的不恥以及可能對安姑娘造成的傷害,也談到有良心地為人有責(zé)任感地做人等。
苦口婆心。魯迅還能說什么?
子女高興,父母就高興;父母高興,子女未必高興。這就是父母和子女。既然老媽高興,那就讓她高興去吧。魯迅這么想了以后,也就妥協(xié)了。當(dāng)有人問在集市上瞎逛的他最近忙什么時,他輕描淡寫地回答,母親娶媳婦。是母親娶,而不是“我討老婆”。還有更絕的,他對友人說,這樁婚事只當(dāng)是母親送給他的禮物。
心里抗拒著,行動上魯迅卻規(guī)規(guī)矩矩地完成了成親的既定儀式。那天,新郎的他戴著假辮子,頭上扣著一頂拿破侖帽,身穿長袍,長袍外罩著紗套,腳蹬靴子。新娘朱安上身穿著紅紗單衫,下著黑綢裙,小腳卻穿著一雙大鞋?;ㄞI進門時,一只紅鞋不慎從轎里掉了出來。巧的是,一對新人一拜二拜三拜后被簇?fù)碇攵捶繒r,魯迅的一只鞋不知被鬧新房的哪一位踩掉了。
老話說,這不太吉利。
魯迅才不管吉利不吉利呢。整個過程一言不發(fā)沒有一絲笑容的他只盼著快快結(jié)束這場秀-他似乎只是在代替母親勉為其難地完成一件工作。不過,雖然他把它當(dāng)工作,事實上朱安的確成了他的妻子,是他具有法律(當(dāng)時的法律)意義的配偶,元配。這,他不承認(rèn)不行,不認(rèn)可也不行。
心里抗拒著,行動上魯迅卻規(guī)規(guī)矩矩地繼續(xù)完成新婚后第二天第三天的種種煩瑣儀式。先是“送子”。新娘黎明即起,聽門外吹手唱吉詞。然后有人將一對木制的紅衣綠褲的小人兒捧進來,放在她的床上,說“官官來了”,意思也就是祝早生貴子之類。朱安的心盛滿陽光的憧憬,卻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她此一生都將與“母親”這個身份無緣,不是她不想,是別人不給她機會。
接下來是“頭箸飯”,也就是新郎和新娘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飯。再有“上廟”,拜祭祖先。然后是“拜三朝”,即大廳里事先擺放了兩桌十碗頭的羹飯,先由家中其他人拜,后由新婚夫妻并肩而拜。最后“行相見禮”,一對新人按輩分先拜長輩,與平輩行禮,再接受小輩拜禮。
第三天的“回門”,魯迅也依例回了。他們坐著轎子來到朱家,先拜朱家祖先再拜朱安父母,又聆聽了岳母的教誨。
我做,我做,我做做做。你們盡管讓我做,但你們控制不了我怎么想。魯迅他怎么想?他想,結(jié)婚前一切我聽你們做主,結(jié)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時你們可得聽我的了。
也不知是遺傳作祟還是榜樣的力量,結(jié)婚后做了自己主的魯迅對待妻子朱安,就像爺爺周福清當(dāng)年對待繼奶奶蔣氏,冷她,孤她,霉她,把她當(dāng)空氣。新婚之夜,怎么樣的呢?那是人家的隱私,不好亂猜測。第二、三個晚上,據(jù)說,他連新房都沒進。又據(jù)說,第四天,他重返日本。
自己做主,原來就是這樣的-不顧他人的感受。
回頭看,他之所以規(guī)規(guī)矩矩地盡新郎義務(wù)完成既定成婚儀式,不過是因為或許他認(rèn)為不符合個人意志的程序可以任意踐踏,可能他也不覺得遵守程序一定意味著實踐內(nèi)容,也許他更不把程序當(dāng)做一種承諾。他日后的做法,表明他只把那程序當(dāng)成了一場兒戲,可以不負(fù)責(zé)地像黑板上的粉筆字任意擦掉,也可以像電腦上的圖片隨便刪去。做完了,就做完了,沒什么。
你這么想,朱安可不這么想。她想的是,走完了這些程序,我就是你的新娘了,我就是周家的人了,日后也會是周家的鬼。我成了你的妻子,我要伺候你照顧你,為你生兒育女為周家傳宗接代。她非要這么想不可,我管不著。可是,是你,就是你,給了她這么想的機會,更讓她以為你已經(jīng)給了她婚姻的承諾。不,不是我,是我媽。但是,新郎是你,你做了新郎,卻逃避做丈夫,你給了她機會,卻又讓那機會懸浮在半空,你完成了程序卻又放棄實踐承諾。這不是我要的,我只當(dāng)她是我媽給我的一個禮物。
禮物?即便是禮物,也不是不可以珍愛疼惜,何況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對于母親送的“朱安”這件禮物,魯迅只有蔑視,只有棄之如敝屣。
魯家不是寡婦勝似寡婦的女人,繼蔣氏之后,又有了一個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