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少奶奶真有做媒人的天賦,領命后立即奔忙起來,很快拿來了生辰八字。魯瑞一看就樂了:朱安比魯迅大三歲,又是一個抱金磚,好耶!謙媒人還用她能說會道的那張嘴,為朱安掏盡了人間所有華麗辭藻。歸根結底,一句話,朱安這個媳婦一定勝過魯家所有的表姐表妹們。
可憐的周家長子魯迅,又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有了老婆。
1901年,周福清被釋放了。這是周家的一大喜事。單喜還不夠,還要雙喜。就擇日讓長子和安姑娘完婚,湊成一個喜上加喜吧。魯瑞主意拿定,立即著手行動起來:向朱家發(fā)頭盤財禮,然后請庚(就是正式問明女方生辰,以便擇定良辰吉日),接著發(fā)二盤財禮。她忙前忙后,唯獨不去問問兒子中意不中意,同意不同意。她包辦得來勁。
兒子的結婚之喜,不是兒子本人的,而是他的媽媽的。
可是魯瑞未料到,就在這節(jié)骨眼上,兒子跑掉了。別急別急,兒子不是聽說了婚事而出走的,他出國留學去了。到日本。魯瑞的如意打算落了空,不得不推遲婚禮。
婚事都已經(jīng)進行到了這個程度,魯迅真的還是一無所知嗎?不可能。因為家有小“暗探”,是誰?二弟周作人。這兄弟倆當時非常要好。收大哥信聽大哥繪聲繪色于外面精彩的世界,是周作人每天最陽光燦爛的時候;給大哥寫信訴說青春期少年特有的煩惱愁悶(不是強說愁,是真的愁),是他最好的發(fā)泄方式。三天兩頭給大哥寫信,他當然會把家里的事告訴他,何況是他的婚姻大事。
如果魯迅在接到作人的信知道母親的安排后,立即返家跟母親作堅決的斗爭,誓死反抗,鬧,大鬧,狂鬧,鬧他個天翻地覆天旋地轉,鬧他個雞犬不寧人仰馬翻,那么,是不是就不會有后來的不幸呢(他自己不幸,朱安更可憐)?
“扼殺在搖籃里”這句話,是真理。
但是,魯迅什么也沒做,原因大概是:
一、做聽媽話的乖孩子,他做慣了。跟著媽的指揮棒轉,他也跟慣了。他堅守著為人子女不忤逆不反叛的傳統(tǒng)。他一直都認為,媽是苦過的,是苦命的女人,對這樣的媽,他只有順,沒有抗。他也信任媽,媽那么愛他不可能害他,她替他找的老婆,能差到哪兒去?
二、此時,他尚沒有生成強烈的反封建傳統(tǒng)(當然包括封建婚姻)的意識。他也還沒有認識到封建腐朽扼殺人性的包辦婚姻的危害性,更沒有體會過自由戀愛的愉悅?!鞍k”怎么啦?媽不也是被包辦給爸的嗎,爸媽不是在一起生兒育女風平浪靜地生活得不錯嗎。對爸來說,魯瑞這個老婆,包辦得好。
什么也沒做,意味著什么?默認,默許。這就造成沒有被扼殺的“嬰兒”在搖籃里一天天長大,直到撐破搖籃弄得事情無法收拾。什么也沒做的魯迅因為他的不做而一步步走向谷底,也拖拽著朱安一步步走向深淵。等到清醒過來,男人的他一躍而起跳上了崖頭,女人的朱安卻爬不出來了,永遠地沉沒。
也不能說魯迅什么都沒做,他做了,只是后來做的-他到日本大開了眼界后,對未過門的小腳媳婦有了不滿。他給母親寫信,給這樁沒有經(jīng)當事人同意批準的親事附帶了兩個條件:讓安姑娘放足,讓安姑娘進學堂讀書,否則 & &(下面的話就不用說了)
這是條件嗎?這是天方夜譚。
你如何讓一個已經(jīng)纏了十幾二十年的女人放足?她的足,早已骨裂了筋斷了肉爛了,流過了血淌過了膿。纏得變了形也定了形的足,怎能放得開?
少廢話,我媽魯瑞不是就放足了嗎?我媽還比她安姑娘年長呢。是是是,魯瑞放過足,可她放出來的足,跟普通大足女人的足一樣嗎?不管怎樣,我媽的足放得,她安姑娘的足也就可以放得。至于放成什么樣,不論?是的,不論。
明白了,你要的不是一雙大足,而只是放足行為本身?也許是吧。即便安姑娘依你的條件放了足,你以為她就跟你一樣立即具有了反封建思想反封建意識,跟你成為同一戰(zhàn)壕的戰(zhàn)友,跟你有了共同話題共同語言,跟你相合相配了?她還是她,不會因為放足而改變。
你又如何讓一個二十多歲的大姑娘進學堂讀書?是從九年義務教育開始,還是直接考研讀博?進識字班,掃盲班也可以。好吧,不過,即便她認識了“人口手牛馬羊”,會寫你魯迅的大名,在給你寫的信上少畫幾個圈,又能怎樣?一個受了二十多年傳統(tǒng)教育的女人賢妻良母相夫教子的觀念根深蒂固,識了字會讀書,她終究還是以當你的老婆為己任,而不會成為你的同志。何況,你找老婆干什么?是讓她幫你寫論文,還是幫你改文章?過柴米油鹽的日子而已 & &
明知不可而為之,至少毫無意義。
魯迅的這兩個所謂條件,朱安懶得答理。什么條件不條件的,少跟我來那虛的一套,我只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認婚約?;榧s懂不懂?它也是一種契約,是有法律效力的。遵紀守法,是我等公民應盡的義務。
到底是魯瑞的兒子。就像當年魯瑞違約魯琴姑采取的辦法一樣,魯迅對母親為他包辦的婚事,也是一個字,拖。我賴在日本就是不回去,看你們怎么著。沒有新郎,不肯放足不肯進學堂讀書的新娘,你就空等下去吧,咱們就這么耗著,看誰耗得過誰,我一個大男人,耗得起,你一個小女人,耗不起。難不成你們會派人來綁我?這里是日本耶,來一趟容易嗎?
女方家還真的耗不起。轉眼,朱安二十八歲了。奔三的女人,就是在今天也會讓父母著急讓親友嘆息,何況在那個年代。那時還有“養(yǎng)女不過二十六”的約定俗成,朱安都已經(jīng)超過了二十六的極限。朱家很著急,使勁兒催魯家。魯瑞也著急,可她又有什么辦法。她的辦法只有一個,給兒子寫信,讓,更準確地說,請他回來與安姑娘拜堂成親。
兒子回信了!是好消息嗎?不是,是壞消息。他明確提出,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也就是說,他要毀婚-不,是他請老媽毀婚。
這時,朱家又來人氣急敗壞地責問魯瑞:“你聽說了嗎?”
魯瑞不明白:“聽說什么?”
“樟壽在日本成親了!”
“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