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節(jié)(2)

君主論:李維史論 作者:(意)尼可羅·馬基亞維利


例來說明。

第二十七章

世人極少是完全邪惡的或者完美無缺的

教皇朱利奧二世在1506年[以往的版本作“1505年”。

]前往博洛尼亞,為的是將在那個城市統(tǒng)治了百年的本蒂沃利奧家族從那個國家驅逐出去,他還想要將佩魯賈的僭主焦萬·帕格羅·巴利奧尼驅逐出去,因為他曾立誓反對所有占領教會領地的僭主。他帶著這種人人都知道的意圖和決心來到佩魯賈附近之后,沒有等待可以保衛(wèi)他的軍隊一起進入那個城市,而是赤手空拳地進入該城,盡管在那里面有焦萬·帕格羅以及他為了保護自己而結集起來的相當多的士兵。因此,帶著他管理其一切事務都具有的那種急躁,教皇只帶著一名貼身衛(wèi)士將自己交到敵人手中;后來他帶著焦萬·帕格羅隨自己一起離開,留下一名長官在那個城市,代表教會執(zhí)法。

和教皇在一起的聰明人[包括馬基雅維利本人,他當時正出使羅馬教廷;他對巴利奧尼的評論,參見1506年9月13日的信(Legazioni e commisari, ed. Sergio Bertelli, Milan, 1964, II 980)。

]已經注意到教皇的魯莽和焦萬·帕格羅的怯懦。他們無法猜透是什么原因導致后者沒有一舉摧毀他的敵人,從而給自己帶來永久的名聲,并用戰(zhàn)利品使自己更加富有,因為和教皇一起的那些樞機主教全都帶著他們的全部財寶。他們也無法相信他是出于善良或者良知而沒有扣留教皇,因為這樣一個邪惡的人,霸占自己的妹妹,為專權而殺死自己的侄兒和外甥,在他的心中不可能產生任何虔誠的尊敬。但是可以斷定,這是源于人不可能是壞到極致的或者好到極致的;就好比一件惡行本身有偉大之處,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是恢弘的,而他們卻不知道如何進行之。因此,焦萬·帕格羅雖然拿亂倫和人所共知的弒親的可恥行徑不當回事,但他卻不懂得如何 或者更確切地說,他不敢在合適的時機做一件大事;在這件事情上,人們本來會欽佩其勇氣的,而他本來會讓自己留下不朽名聲的 因為他是第一個向教士們表明像他們那樣生活和當政是多么為人所不齒的人;然而,他卻未能完成這樣一件其偉大超過其一切惡名與危險的大事。

第二十八章

為什么羅馬人對自己的公民

不像雅典人那么忘恩負義

無論誰,只要他閱讀共和國所做的那些事情,就會發(fā)現,在所有的共和國中都有對其公民的某種忘恩負義的表現;但是,他會發(fā)現這在羅馬比在雅典,可能還有其他任何一個共和國,都更少些。[見馬基雅維利的詩作Dell ingratitudine(《論忘恩負義》)130-132。這首詩與本章及以下幾章(I 29-32)的討論都有關聯。

]究其緣由,就羅馬和雅典而言,我認為,這種情況的發(fā)生是因為羅馬人比雅典人更少有理由去猜忌他們的公民。因為在羅馬,就它從放逐王一直到蘇拉和馬略的整個時期而論,從未被它的任何公民剝奪過自由;這樣,羅馬就沒有猜忌他們的重大理由,因而輕率地傷害他們。而在雅典,情形正好相反,因為庇西特拉圖在它最繁榮的時期并假裝為城邦利益行事,剝奪了它的自由,所以它一旦重新獲得自由,由于記得所受到的傷害和過去的奴役,它就立馬展開報復,不僅僅針對其公民所犯的錯誤,而且也針對其公民錯誤的一丁點蛛絲馬跡。由此導致如此之多優(yōu)秀人士的流放和死亡,由此產生陶片放逐法以及那個城邦在不同時期對它的賢德之士人所做的其他所有暴行。因此,這些關心公民政體的作家所說的話是極為真實的,他們說:人民在重獲自由之后,比在維持了自由之后更加兇殘地責罰。[見Cicero, De officiis, II 7. 24;參見FH II 37。

]

因此,考慮到上述內容的人,在這件事上既不會指責雅典,也不會頌揚羅馬,而只會抱怨必然性,因為在那些城邦里發(fā)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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