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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jié) 至親之死和趙光義的責(zé)任(2)

血凝 作者:張程


當(dāng)初,杜太后讓趙普記錄下“金匱之盟”,本意是讓趙匡胤傳位給趙光義,趙光義再傳位給趙廷美,趙廷美再傳位給趙德昭。趙光義當(dāng)了皇帝之初,趙廷美官爵顯赫,趙德昭依然被稱為皇子。然而趙德昭死后,趙德芳也相繼去世,趙廷美就開始沒有安全感了。后來有人告發(fā)趙廷美的不端行為,趙光義問趙普怎么辦,趙普秘密回答說:“我是舊臣,有一些事情想提醒一下皇上?!庇谑?,他將當(dāng)日杜太后的顧命和宋太祖的遵守之事都又說了一遍。趙光義在宮中找出了趙普當(dāng)年所寫的藏在金匱中的誓書,撫卷深思。第二天,趙光義又召見趙普說:“人誰能無過?朕就要50歲了,知道自己的前49年都錯了啊?!彼詡鲊庹髟冓w普的意思,趙普這一次明白地說:“太祖皇帝已經(jīng)耽誤了大事,陛下您還要再誤嗎?”趙光義于是決定追究趙廷美的罪行,借此將他排擠出權(quán)力繼承序列。

這件小事在正史《宋史》中有明確記載?!端问贰吩谟洈⑼赀@件事后,加了一句話:“凡廷美所以遂得罪,普之為也?!笨梢娬穼②w廷美的死很大程度上歸咎于趙普的推動。從這一處,我們起碼可以得出兩點可靠的信息:第一,趙普即使是“金匱之盟”的忠實記錄者,也絕不是忠實的執(zhí)行者。相反,他為了自己的地位和利益考慮,出賣了最終的立場,勸趙光義違反可能存在的“金匱之盟”;第二,將所有責(zé)任都推到趙普身上是不公平的。趙普畢竟只是一個大臣,在皇室內(nèi)部的權(quán)力繼承問題上只是起了外因的作用,而趙光義作為決定者,責(zé)任不容推卸。

最后我們再來看看在即位之謎中有重大關(guān)系的宋皇后的命運。

宋太祖的遺孀宋皇后在小叔子即位后,享有“開寶皇后”的封號。因為趙光義是以同輩繼承大統(tǒng),因此宋皇后不能稱“皇太后”,而稱“開寶皇后”。宋皇后在新皇時期沒有什么事跡記錄,只是在她死后卻沒能按皇后的禮儀隆重發(fā)喪,這就有點蹊蹺。有大臣提出依制,要以皇后之禮為宋皇后發(fā)喪,但是趙光義沒有理會。宋皇后最后以一般妃嬪的禮儀出喪,這又不能不讓人對宋太宗趙光義的動機產(chǎn)生猜測。

一位嫂子、一個弟弟、兩個侄子的死都有不正常的地方,都給后人猜想的空間。《宋史》中趙光義的本紀對趙光義推崇備至,但就這四位至親的死也委婉地指出趙光義帶有一定的責(zé)任。“若夫太祖之崩不逾年而改元,涪陵縣公之貶死,武功王之自殺,宋后之不成喪,則后世不能無議焉”。說趙光義在哥哥宋太祖死了不到一年就改元,趙廷美死在貶居地,趙德昭自殺,宋皇后死后沒有依禮出喪,這四點都使后人議論紛紛。這四點雖然只是輕描淡寫,卻一語中的。但這四條都只是猜測和議論而已,史書中沒有更詳細的記載,也沒有證據(jù)可以證明趙光義有任何陰謀。因此,非議永遠是非議,后世所謂的許多揭秘和研究,也只是停留在推斷和猜測階段。

筆者的解釋是:趙光義對四位至親的死負有間接責(zé)任,但是我們不能說這四個人就是他害死的,更不能以此來否定趙光義即位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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