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斐遜為人多才多藝,除了政治上成就非凡外,還是一位業(yè)余的建筑家與頗有理想的教育家。他創(chuàng)辦弗吉尼亞大學,為其故鄉(xiāng)造就了不少人才,親自設計的蒙狹舍羅鄉(xiāng)居別莊,美輪美奐,處處表現(xiàn)出他的藝術(shù)才華與匠心獨運。
杰斐遜是一個民主信徒,最痛惡特權(quán),最珍視自由與平等,處處為平民奮斗,隨時為平民說話,但奇怪的是,他在私生活與個人嗜好方面,卻是個不折不扣的"紳士"(gentleman),講究禮貌,重視社會地位,因此羅素(Russell)說他是"為人民,但本身并非是人民一分子的民主主義者"(a democrat for the people,not of the people)。
杰斐遜的性格頗為復雜。一方面他相當仁慈、寬容、待人接物彬彬有禮,處事明達而不拘泥;但另一方面他也是一個極為可怕的"政客",為了權(quán)力,有時難免無情,他的政敵,都相當恨他聯(lián)邦黨人中不乏痛恨杰斐遜者,一位著名律師Luther Martin罵人時,常指對方為與"托馬斯·杰斐遜一般的大壞蛋(as great a scoundrel as Tom Jefferson)"。。
杰斐遜平生有一憾事,就是無法為美國的黑奴制度提出一個圓滿的辯解。在《獨立宣言》中,他提出一切人生而平等自由,但作為一個弗吉尼亞的蓄奴者,他又不愿為信念而放棄主要的財產(chǎn)--黑奴,同時也知道即使個人作此犧牲,也無補于此一問題之解決。杰氏對此常感良心不安。但終其一生,除了偶爾責備英國不該把這種制度帶到美洲外,并不曾正視此一問題。杰斐遜這一失敗,實在也可說是美國民主的一個污點。這個污點,今天還未能完全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