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努馬與萊克格斯的評述(1)

希臘羅馬名人傳 作者:(古希臘)普魯塔克


1我們已經(jīng)敘述萊克格斯和努馬的平生事跡,現(xiàn)在要將他們相異之處,拿出來分析比較,這件工作必然相當困難。類似的地方非常明顯:像是克己復禮的性格、虔誠崇敬的信仰、治理國家的才華和嚴格要求的紀律,況且他們的法律和制度都得自神明的賜與。然而在他們共同的光榮之中也有相異的情節(jié):首先說明他們對于王位所抱持的態(tài)度,努馬接受而萊克格斯放棄;努馬是毫無意愿的接受,萊克格斯是在到手以后加以放棄;一位是以平民和異族的身份被擁戴成為國王,另一位處在君王的地位而自愿掛冠求去;憑借正義的力量登基稱帝是光榮的事業(yè),舍棄王位使正義得以伸張更為光榮;同樣的美德使一位有執(zhí)掌王權的資格,也使另一位將王權視若敝屣。最后要提到他們的做法:如同樂師對豎琴定調(diào)一樣,一位是在羅馬人民意氣風發(fā)的時候,降低激昂奮發(fā)的精神,另一位是斯巴達人民陷入頹廢消沉的境地,提振積極進取的士氣。萊克格斯的任務更為艱鉅,并不是規(guī)勸市民卸除冑甲和解下刀劍,而是要求他們丟掉金銀財寶,拋棄貴重的家具和豐美的飲食;接著他要做的事,也不是在放棄武力以后,就去舉行慶典和祭拜神明;而是要勸他們不再暴飲暴食,把所有時間用在辛苦的軍事操練。因此,前面這項任務靠著諄諄規(guī)勸和人民對他的愛戴得以完成,后面這項卻在冒險犯難的情形下勉強獲得成功。努馬的沉思默想是溫和而充滿愛心的靈感,用來教化和安撫羅馬人民暴躁激烈的性格,轉(zhuǎn)而愛好和平與正義。談到萊克格斯,如果我們認為希洛特人所受的待遇出于他的立法,一種極其殘酷和不義的處理方式,我們就會承認努馬是一位仁慈的立法者,遠比萊克格斯更能表現(xiàn)出希臘的人道精神。努馬允許那些真正存在的奴隸,在農(nóng)神(Saturn)節(jié)的宴席上與主人一起用餐,能夠獲得自由所帶來的歡樂。這種習俗最初是由努馬創(chuàng)立,大家認為他的用意是使共同出力的人,可以分享年度收獲的成果;也有人認為他在紀念農(nóng)神的時代,大家沒有主奴之分,像兄弟和同輩過著平等的生活。

2一般而論,兩個人具有共同的企圖和意念,那就是使人民能夠節(jié)制和儉樸;提到其他的德行,一位推崇堅毅剛強,另一位著眼公理正義。提到他們之所以有不同的風格,一定要考量兩國人民不同的習慣和氣質(zhì),因為這是他們立法所要影響的對象。努馬愛好和平不是出于怯懦或畏懼,而是他不愿背負不講公理正義的罪咎;萊克格斯在他的人民當中提倡黷武好戰(zhàn)的精神,并不是要對旁人做出不義的行為,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他們要在人民中間養(yǎng)成習慣合乎公正和幸福的中庸之道,過猶不及都要適度給予抑制或加強,因而被迫必須進行重大的改革。努馬構建的政府采用民主制度,平等的氣氛可說已經(jīng)到達極點,他的平民社會品類混雜而且形形色色,由金匠、笛手和鞋匠等人所組成。萊克格斯保持嚴格而專橫的作風,所有低賤和工匠的手藝全部丟給奴仆和異族,真正的市民手里只準拿著矛和盾,唯一的行業(yè)是投身戰(zhàn)爭和服侍戰(zhàn)神,所能獲得的知識和學問是服從上官的命令,以及擊敗敵人贏取勝利。他們雖然是自由民卻禁止從事任何賺錢的行為,為了貫徹到底而且終生不渝,經(jīng)過仔細考量以后,一切與金錢有關的事物,即使是用餐的烹調(diào)和伺候,都由奴隸和農(nóng)奴擔任。努馬完全沒有實施這種區(qū)分,他只抑制軍事的掠奪行為,運用其他方式獲得財富采取放任的態(tài)度,在這方面他沒有致力于消除貧富不均的現(xiàn)象,允許人們無限制累積錢財,對于社會的窮苦階層,人數(shù)逐漸增加而且比例繼續(xù)成長的狀況,也沒有多加注意;這種情形在開始的時候就要著手制止,那時大家的產(chǎn)業(yè)相差并不懸殊,人民仍舊保持同樣的生活方式,就要像萊克格斯采取的手段,預防貪婪所帶來的禍害,須知這種禍害并非無關緊要,而是后來許多重大而廣泛災難真正的根源。就我的觀點而論,萊克格斯重新劃分人民的產(chǎn)業(yè)不應受到非難;努馬對這件事置之不理也不能算錯;斯巴達立國的基礎就靠財富的平等,羅馬在不久之前已經(jīng)劃分過土地,無須將第一次安排以后仍舊存在的狀況,加以重新劃分或再度進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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