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一個人的世界(1)

經濟思維:以理性融入社會 作者:董志強


沒有選擇就談不上價值,沒有選擇余地的“機會”就不應當叫做機會,也談不上機會成本。

——汪丁丁(北京大學、浙江大學教授)

一個理想的社會是:個人有選擇的自由,而政府沒有無視個人選擇的自由。

——米爾頓·弗里德曼(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經濟理論有兩大重要任務:解釋經濟現(xiàn)象,推測經濟后果。當然,一些具有雄心抱負的政府經濟學家還會為它加上第三大任務:指導經濟政策。不管兩大任務也好,三大任務也好,經濟學首要的任務是解釋經濟現(xiàn)象。欲改造世界,必先認識世界。

理解經濟現(xiàn)象必須先理解人類行為,尤其是人類的理性選擇行為。事實上,不單理解經濟現(xiàn)象需要理解人類的理性選擇行為,我們中的絕大多數(shù)人,在意對生活的感受,因而希望可以巧妙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使其多姿多彩。問題是,在財富有限、精力有限以及各種有關生存的空間和環(huán)境受到約束的情況下,我們如何才可以巧妙地安排多姿多彩、意義豐富的生活?有關理性選擇的理論,對這些問題的回答一樣有深刻啟示。

選擇機會的重要

幸福源自能夠有所選擇

研究人們的選擇行為,首先得讓人們擁有選擇機會。若一個人沒有任何選擇的機會,一切都像機器人般被設定了固定的程序,那他就不需要理性,更談不上理性選擇。

作為以經濟學為職業(yè)的人士之一,我對經濟學家這一群體最大的感受是:他們中大多數(shù)都比普通人更懂得尊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而對于那些狹隘和不友好的態(tài)度,他們也常常表現(xiàn)出了更多的寬容。其中的原因我想可能在于,沒有人比經濟學家更推崇自由選擇。

經濟學家可能比一般人更清楚:有選擇的自由,才可能會有幸福。某種意義上,研究選擇行為的經濟學,也是關于人生幸福的學問。若沒有選擇的機會,就不會有人生的幸福;若能更明智地選擇,常常有助于獲得更大幸福。

正如第1章中曾提及的,沒有選擇機會,就意味著“不得不”,意味著被強制,意味著個人的意志得不到尊重、個人的自由得不到保障;所以沒有選擇機會的人

不會感到幸福。一個孩子,如果他在人生的每個十字路口都只能接受其父母和家庭的安排,而無權自己選擇,那么這個孩子不會感到幸福。同樣,一個公民,如果他始終只是國家機器上的一顆螺絲釘,其自由意志得不到合法的表達,他就不能實現(xiàn)心中的夢想,這個公民不會感到幸福。

盡管打著“自由選擇”的幌子,但實際上卻限制了個人選擇余地的做法,等同于一種強迫,那不會給人真正的幸福。自由主義哲學家霍布豪斯曾舉一例:某人墜入山崖,無法自救;另一人在崖上與其談判,稱若墜崖者愿以全部家產相贈,他就扔一繩索救之,否則便會離開任墜崖者自生自滅。此例中墜崖者答應以全部家產交換一救命繩索,看起來是自愿的(自由選擇)。但實際上他是不自由的,是不得不做此選擇,因為他已經別無選擇。

霍布豪斯的故事在生活中或許也有其版本。譬如工人愿意接受血汗工廠惡劣的環(huán)境和微薄的薪酬,看似自由選擇,但實際上可能不是,因為工人的處境可能恰好與那個墜崖者一樣,他們除了“自愿”全部付出自己唯一的資產——人力資產——之外,別無選擇。這為社會向工人提供起碼的工作條件和基本的生活保障提供了一個理由:社會保障系統(tǒng)的作用,在于使得工人的選擇機會有所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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